光大信用卡积分规则
光大信用卡积分规则是怎样的?
一、光大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
1.使用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一般是取现人民币1元可获得1积分,1美元可获得8积分,人民币取现单笔最高累计20000积分,美元取现单笔最高累计24000积分,其中,不收取取现费的取现交易将不予以计算积分。交易金额所产生的的积分在银行记账日的次日生效。
2.持卡人若持有两张我行信用卡,各张卡片累积的积分可合并计算。
3.因签账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退款事项,中国光大银行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将原先已经取得的积分按比例予以调整。
二、光大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规则
1.单笔消费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积分,满1美元可获得8积分,满1欧元可获得8积分;使用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支取现金,按手续费累计满1元可获得100积分,满1美元或1欧元可获得800积分。
2.光大银行信用卡主卡或主卡标准卡片进行积分兑换,副卡、MINI卡及异型卡的积分合并计入积分账户,不可以申请积分礼品兑换,但可查询积分账户信息。
3.光大银行目前发行的阳光汇通卡、神州数码分销信用卡不参加积分奖励计划。其他信用卡如有特殊规定,请持卡人时时关注我行积分兑换网站礼品及宣传资料,以最新公告为准。
4.光大银行信用卡所有积分兑换礼品,按照客户指定的地址配送后,需由客户指定收件人签收。
三、光大银行信用卡积分有效期规则
光大银行信用卡积分有效期限为5年(含积分产生年)。即账户积分从产生年(包含)起,到第5年的12月31日有效(具体失效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24点)。有效期过后积分自动清零。
例如,用户在2012年8月8日使用信用卡获得积分,那么此积分将会在2022年12月31日失效,2013年1月30日获得的积分将在2022年12月31日失效。信用卡到期续卡后,积分的使用及有效期自动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