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
一、华夏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介绍
账单分期付款是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提供的,对其已出账单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务。持卡人在交付一定的分期手续费后,可将其已出人民币账单的消费交易金额未还部分按照持卡人申请的期数分期均额偿还。
1、申请金额: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元或15美元,仅限消费金额(不含取现、费用、利息和分期付款,及其他华夏银行指定的交易)。
2、申请时间:本期账单日次日至最后还款日前两个工作日之间。
3、申请流程:
(1)拨打华夏银行24小时客服热线400-66-95577。
(2)告之您的申请金额与期数。
(3)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受理并审核。
(4)审核成功后,即可享受账单分期。
4、分期期数及手续费率:
账单分期 |
1期 |
2期 |
3期 |
6期 |
9期 |
12期 |
15期 |
18期 |
21期 |
24期 |
每期费率 |
1.5% |
1.0% |
0.85% |
0.75% |
0.7% |
0.7% |
0.7% |
0.7% |
0.7% |
0.7% |
二、华夏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
1、账单分期功能仅限华夏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申请及使用。
2、申请账单分期的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元或15美元,仅限消费金额(不含取现、费用、利息和分期付款,及其他我行指定的交易)。
3、本功能须在持卡人还清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后方可申请。
4、持卡人成功申请账单分期后,不能对已申请的分期期数和金额进行更改。
5、账单分期手续费在申请本功能成功后分期收取,分期总金额(包括分期本金和手续费)以月为单位平均摊还,每月摊还金额的计算精确至分位,无法除尽部分在最后一期扣收。若任一期应还金额有逾期滞纳情形产生,须按华夏信用卡相关规定缴纳滞纳金及利息。
6、账单分期手续费、提前还款及撤销交易收费标准,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依据公布的《华夏信用卡收费标准》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7、若持卡人在还款期内需要注销华夏信用卡,须先提前清偿“账单分期”未还欠款和其他欠款,再办理注销手续。
8、若持卡人的华夏信用卡出现被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冻结、其他信用程度降低以及债务不履行等情况,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直接将持卡人的“账单分期”未分摊金额视为全部到期,持卡人应当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款项及相应费用。
9、持卡人按月缴付华夏信用卡账款后仍有多余款项时,该款项将视为溢缴款,不会提前清偿“账单分期”本金部分。
10、本功能最终解释权归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