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信用卡申请办理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上海银行总行及各分支行所在地市区或城镇的居民;
2、主卡申请人年龄在18-7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卡人可为其配偶或直系亲属申领附属卡,附属卡申请人年龄在15-70周岁;
3、 主卡申请人居住并工作在上海银行总行及各分支行所在地区,收入稳定且月均收入≥所属区域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4、无不良信用记录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上海银行总行及各分支行所在地正常社保缴金记录的申请人
1、经本人签字、并按要求填妥全部必填项目的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至网点面签,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
三、具有上海银行总行及各分支行所在地户籍但无当地社保缴金记录的申请人
1、经本人签字、并按要求填妥全部必填项目的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至网点面签,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
3、薪资证明。如:本人姓名近三月代发工资存折/对账单复印件、个人税单原件、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可任选其一)。
四、不具有上海银行总行及各分支行所在地户籍且无当地社保缴金记录的申请人
1、经本人签字、并按要求填妥全部必填项目的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至网点面签,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
3、单位开具的加盖公章或人事专用章的任职证明;
4、本人名下位于工作地经本行认可的商品房产证证明。
五、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
1、经本人签字、并按要求填妥全部必填项目的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包括: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等;(如至网点面签,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
3、单位开具的加盖公章或人事专用章的任职证明;
4、本人名下位于工作地经本行认可的商品房产证证明。
六、如您期望较高的信用额度,申请人可以补充提供以下任一资料:
1、收入证明,包括:本人姓名近三月代发工资存折/对账单复印件、个人税单原件等;
2、个人财力证明,包括:自有房产证明复印件(本人或配偶名下)、存期≥6个月且未到期的定期存单、开户≥6个月且未到期的国债凭证复印件或本人行驶证复印件等;
3、高级职称证书或其它国家承认的高级资格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