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直播平台,会翻车吗?!
飒姐团队在研究网络反洗钱过程中,偶然发现直播带货(尤其是二手中古店)中存在重大法律风险。结合前几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直播营销新规),给直播带货的平台和从业者提个醒,了解立法动向,未雨绸缪。
01
直播营销人员实名制。
飒姐注意到,在直播平台中,为了营造效果、烘托气氛,经常会邀请神秘嘉宾(明星等)前来串场,在某些娱乐节目中,甚至出现临时让几位嘉宾在多个直播间串场的场面,倘若直播营销新规出台,临时串场的事件将成为“直播事故”,可能会引发监管机关的惩戒。同时,我们发现双十一期间,各大平台铆足了劲直播带货,甚至公司老板看到留言、弹幕都忍不住跳到台前,与消费者直接互怼或拍胸脯承诺,这样的做法在未来将被杜绝。飒姐甚至建议,直播平台的现场应当做好安保工作,在实地考察中,我们发现直播间的简陋程度让人咋舌,甚至背景中各类人员走动、搬拿货物、出镜,飒姐建议设置基本的防护装置防止出现突发情况,毕竟是实时直播,一旦出现问题,社会影响较大。
02
平台设置营销目录。
如今在大平台上驻场的个人玩家,还处于啥都敢卖的局面。飒姐在某网站直播中,发现其日本官方号在直播售卖二手金银、类似象牙制品,其上架的商品几乎都是由探店(探店,专用名词,意思是主播到某商店介绍店主的商品,介绍好物给观众并提取销售提成)的主播,按照个人理解和偏好,在商店中选取上架商品,往往在猎奇心理下选择一些物品上架,但是在我国法律项下,是不允许出售金银制品、特殊材料制品的,也许读者认为在日本出售不违反中国法律,这就错了,只要售卖给中国人,行为地就在中国,我国法律当然有管辖权。另外,这种销售不是熟人间的偶发买卖,而是以此为业的经营行为,因此,鉴于金银制品的经营需要持牌,非持牌机构买卖有可能触犯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请务必小心。
03
分级管理制度。
新规规定,根据直播间运营者账号信用评价、关注和点击数量、营销金额及其他指标维度,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对重点直播运营者采取安排专人实时巡查、延长直播内容保存时间等措施。飒姐十分认同新规这条规定,在直播运营过程中,平台方应当安排专人实时巡查,而不是放任自流,在某个平台的直播间里主播和老板娘竟然用家乡话聊天聊了个把小时,家长里短,更有甚者随意变更开播时间和结束时间,在开始和结束时说点荤段子等。安排巡查人员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04
主播年龄不低于16周岁。
为啥定在16岁而不是18岁,飒姐的理解是16周岁就我国法定最低劳动年龄,所以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直播带货。
05
应当知道他人高风险行为,不得引流。
法律法规在“帮助行为”(即老百姓理解的为虎作伥)的认定上,越来越宽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直播内容服务不得从事如下行为: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存在违法违规或高风险行为,仍为其推广、引流。
致读者
刺激消费没有错,但不能以牺牲法律底线为代价。由于海外疫情,供应链上游供给不足,结合国人消费热情高涨,确实供求关系不平衡,但是作为拉平供求关系的直播平台,不能长期处于草莽时代,还是要杜绝违法行为,干干净净为消费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