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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登记不对抗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2021-02-04 16:39:23 fx358财富网
  我国《物权法》如今的规定是:对于不动产(如房屋)的抵押,登记是强制性的,是抵押权实现的前提条件;而对于动产的抵押,登记则是自愿的,就是说你不经过登记也享有抵押权。所以"抵

  我国《物权法》如今的规定是:对于不动产(如房屋)的抵押,登记是强制性的,是抵押权实现的前提条件;而对于动产的抵押,登记则是自愿的,就是说你不经过登记也享有抵押权。所以"抵押权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句话是针对动产抵押来说的。

  举个例子:

  A准备用一辆汽车作为抵押物让B借款10万元给A。A和B签订了抵押合同,没有去登记该车有抵押登记的信息。结果,第三人C和A签定了买卖汽车的合同,汽车被c拿走了,汽车所有权归为C名下。此时,B和A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不对抗C ,B不能向C要求返还汽车。因为C根本不知情A和B有抵押合同。但因A和B的抵押合同是有效的,所以B可以追究A的抵押合同中的违约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没有登记,如果C在买A的汽车时知道该汽车设有抵押权并购买,那么他主观上就属于恶意,而此时法院就会支持B的请求,保护B的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