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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创新的四个方向

2021-02-26 16:35:11 fx358财富网
  截至12年10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4.35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1.72%。目前,我国比较成熟的融资渠道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和债券等。但这些渠道还不能满足小微企业
  截至12年10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4.35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1.72%。目前,我国比较成熟的融资渠道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和债券等。但这些渠道还不能满足小微企业灵活的融资需求,从金融创新的角度看,可以从以下角度突破:   第一,股权质押。发展前景好、风险又小的小微企业可优先考虑向商业银行进行股权质押贷款,此种方式的资金成本较低,风险较大的企业可寻找风险投资或其他企业进行股权质押式借款。   第二,供应链金融。所谓供应链金融,是银行围绕核心企业,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变把握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只需提供信用担保,就可吸引更多的中小、小微企业加入其供应链条。供应链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银行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可以很好地控制风险,同时还会带来有黏性的存款和大量的中间业务收入。   第三,担保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地方各级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出资组建的国有担保公司,以担保为主业,以推动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己任,不以实现利润为主,与各级工信部门和中小企业局、各商业银行加强沟通,紧密衔接,形成“一条龙”工作流程与机制,筛选亟需贷款支持且无能力担保的中小企业,帮其落实信用担保取得贷款。   第四,债权转股权。国家工商总局出台过公司债权转股权的规定,即债权人依法享有的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的债权,可转为公司股权,来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适用范围包括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