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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绿色信贷需解决的三个基础性问题

2021-03-02 09:01:42 fx358财富网
  自2007年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颁布《绿色信贷指引》以来,各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均积极响应。然而,5年来,绿色信贷并没有成为各金融机构共同的经营方向。《

  自2007年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颁布《绿色信贷指引》以来,各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均积极响应。然而,5年来,绿色信贷并没有成为各金融机构共同的经营方向。《绿色信贷指引》的颁布,提供了新的契机。为此需要研究解决三个基础性问题:

  一要完善绿色信贷的激励约束机制,考虑增大绿色信贷成绩显著的银行得到准备金率、融资规模等方面优惠。由于污染企业的违法成本低,大大降低了企业对银行绿色产品需求,同时银行也缺少推进绿色信贷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绿色信贷内在动力不足,并且执行力度存在很大差异,导致不公平竞争,挫伤了认真执行政策的银行的积极性。

  二要增加绿色信贷执行标准的可操作性。商业银行要细化明确绿色信贷实施标准依据,一些银行对“赤道原则”了解实践尚不充分,仍只停留在审查借款人或项目环境合法信息的初级阶段,导致在审查客户信贷申请时,执行标准不一,随意性强。由于绿色信贷业务数据统计涉及对贷款投向和企业具体项目的考核评估,需要一个较复杂的过程,银行大多缺乏专业部门和人员把关,而且由于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的统计标准,在统计数据上各执一词,既不利于规范操作也不利于银行业监管。

  三要完备绿色信贷的信息沟通机制。各级环保部门、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等相关部门之间实现全面信息共享,相互间建立有效的协作联动机制,确保绿色信贷政策有效实施。只有从操作层面让环保和信贷等政策挂钩,实现信息共享,才有助于商业银行充分了解企业环境信息,及时准确地判断企业的环境风险。目前政府部门之间环保信息沟通并不畅通,缺乏完备的信息沟通机制,无法适应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对企业信息的具体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绿色信贷执行效果。同时,信息发布不及时,企业环境信息渠道趋窄,当企业发生污染环境行为时,司法部门因信息限制,无法对污染企业进行惩罚,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安全也无法得到应有保障。

  综上,各部门应加强激励机制,完善沟通渠道的建设以及增强信贷标准的可操作性,帮助绿色信贷摆脱技术性困境,最大化释放绿色信贷的杠杆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