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信息从哪儿来?
征信信息指由特定机关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所采集、整理、保存的,为商业银行和个人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为货币政策制定、金融监管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提供有关信息服务所使用的个人信用信息。在中国,个人征信信息的采集主要是由人民银行负责,并以此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帮助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信贷管理效率,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个人消费信贷健康发展,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提供服务,同时,也起到帮助个人积累信誉财富、方便个人借款的作用。
征信机构从信用信息产生的源头采集信息,对于个人征信信息来说,具体来自以下机构:
一是提供贷款的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等专业化的提供贷款的机构。这类机构提供的信息主要是个人的信贷信息,例如借款金额、还款情况、担保情况以及使用信用卡的情况等。
二是提供先消费后付款服务的机构。主要是电信企业,水、电、燃气公司等公共事业单位,上述单位提供个人缴纳电话费、电费、燃气费等信息。
此外,上述机构还提供个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而这些信息是由个人在办理业务的时候提供给这些机构的。
三是法院、政府部门。民事经济案件责任一方的信息主要来自于作出判决的法院,个人欠税信息来自于相关的税务部门。
征信信息是不向本人征集的。这是因为:
第一保证信息的客观性。征信信息的核心是个人借钱还钱的负债信息,从道理上讲,负债信息从债权人那里采集要比从债务人那里采集更客观。
第二保证信息采集更加可行。征信机构如果从本人那里逐个采集信息,工作效率会远远低于商业银行等已经实现电子化的部门集中采集信息。
第三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连续性。征信机构需要对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如果从个人哪里逐个采集信息,信息更新很难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