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制度最新进展,这一省份正式“官宣”,这下真的要来了
在2018年的时候,我国有关部门就提到了个人破产制度,现在也有不少地区的法院开始了试点。在世界上,允许个人破产,豁免掉一些债务这并不是很稀奇,不过我国尚还处在试点阶段。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新闻发布会,宣布了一个重磅炸弹,那就是推出了《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正式探索个人破产制度。
浙江正式探索破产制度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句话对我国居民的影响很深,确实,不论是从道德上面来讲,还是从经济的角度上讲,欠的钱就要还。但现在这种情况可能也要发生变化了。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公布的信息来看,有浙江省的户籍,并在省内居住,连续三年参与社保或者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自然人,如果不能清偿所欠债务,且明显缺乏还款能力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个人破产。
当然,想申请个人破产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提供各种各样的资料,并且法院也会召集债权人召开听证会,哪怕就算是债权人签署了债务免除承诺,也是有条件的。
申请破产的个人,会被限制高消费,法院也会要求你告知个人、配偶与共同生活近亲属名下的资产情况。债务人的免责考察期也不短,共有五年的时间。
相对较多的限制条件,主要也是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避免部分“老赖”钻法律的空子,当然,老赖们想要瞒过专业机构的火眼金睛来逃债,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破产制度也给一些讲诚信的朋友东山再起的机会,不会因债务的压力而看不到希望。
全国普及后有啥影响?
目前除了浙江省发布了相关指引,在全国其他地区试点个人破产制度的也不是很多,或许是有关部门仍觉得还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先部分地区试点后再做进一步的打算。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未来我国将有大概率普及个人破产制度,这也是时代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如果个人破产制度在全国范围里面普及了,会有啥影响呢?
首先,可能会吸引更多人去创业,不敢创业,可能最怕的就是创业失败,如果自己破产了还背负巨额债务,想想都觉得可怕。如果可以申请个人破产,相信会有更多的人尝试创业。
当然,这并不一定就是一件好事,如果创业太过泛滥,没有找好方向且心理压力并不大,可能就失去了创业本身的意义,对于投资人来说,也会担负更多的风险。
在以后可以申请个人破产后,投资人的投资心理会变得更加谨慎,不肯轻易出资,毕竟一不小心,自己的钱就拿不回来了。这可能会影响到一些真正想创业,但急需资金的创业者,届时投资环境可能会变得复杂一点,对出资人的影响会更大。
但不管怎么说,个人破产制度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普及,那么到时候想必又是一番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