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严格执行退市制度 坚持应退尽退
(记者 黄一灵)12月14日,上交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涉及退市制度的相关内容及相关退市配套规则进行修订,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在严格执行退市制度方面,上交所表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举措:一是对于重大违法退市,充分回应市场关切,综合考虑重大违法行为对投资者、公司、市场、社会的影响,本次修订新增具体可执行的量化标准,力求将重大财务造假的“害群之马”清出市场;二是因财务类指标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第二年财务指标和审计意见类型指标交叉适用;三是财务类组合指标计算上,明确对营业收入的认定作进一步严格要求,在计算“营业收入”时,需要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收入。
此外,为进一步精准揭示部分长期通过非经常性损益等方式实现盈利,但持续经营能力薄弱公司的风险,适度扩大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新增“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在后续落实工作方面,上交所称,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市场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后,上交所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及时完成《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配套业务规则的修订完善,并报送证监会审批通过后正式对外发布实施。
上交所表示,将坚决承担退市工作主体责任,严格退市监管,坚决落实退市制度中的各项要求,坚持应退尽退,将符合退市条件的公司,特别是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公司,坚决出清,加快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更好服务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