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本科生及以上学历的市民入户深圳后,可以有机会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具体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方式请看正文。
申请须知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3号)已无继续执行依据,决定予以废止。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2020年3月7日之后我市新引进人才不再发放租房补贴。
补贴须发放至申请人在本市开立的金融社保卡,请及时办理并激活金融社保卡金融账户后,才能提交补贴申请。
申请条件
1.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全部符合)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本市户籍;
(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5)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2.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条件 (全部符合)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没有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深圳户籍;
(4)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5)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补贴标准
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本科:6000元/人
硕士:9000元/人
博士:12000元/人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本科15000元/人
硕士:25000元/人
博士:30000元/人
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申请网址:http://hrss.sz.gov.cn/index_1.html
1、进入深圳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index_1.html),人事人才栏目选择“租房和生活补贴”。
2、人脸识别登录个人账户,选择人才激励-在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栏目选择在线申报。
3、仔细阅读申报须知,阅读完毕点击确认。
4、确认申报信息,签名已阅,点击下一步。
5、填写表单资料。
6、上传所需材料
7、提交完成申请
(二)受理汇总。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申请人名单。
(三))申请复核。复核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信息。
(四)申请审核。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受理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五)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7号、10号、11号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7号、10号、11号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88123461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位置指引:21、26、54、101、113、123、204、209、222、223、234、311、320、327、338、365、373、383、M372、M391、M392、M413、M433、M435、M448、高峰专线62、高峰专线70、观光线1,在竹子林站下车;或乘坐公交32、59、79、324、395,在市交委站下车;或乘坐公交28、49、64、202、212、213、303、317、372、377、B611、B697、E4、E6、E10、H92、K359、K384、K578、M362、M392、高峰专线58,在福田交通枢纽站下车,西行200米。 乘坐地铁罗宝线,竹子林站B1 出口西行200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