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外汇理财

外汇理财

外汇基础知识:资本金结汇流程介绍

2021-02-25 16:13:23 fx358财富网
资本金结汇流程介绍一、经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或备案所需相关材料:1、中方投资者及其主管部门要求审批企业合同、章程的报告;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原件);3

资本金结汇流程介绍

一、经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或备案

所需相关材料:

1、中方投资者及其主管部门要求审批企业合同、章程的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原件);

3、合同、章程及附件(原件);

4、投资者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外方投资者资信证明材料(原件);以个人名义投资的外方要提供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董事会组成名单及各方委派书(原件)和董事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定通知书(原件);

7、进口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产地等);

8、审批机关需要的其它材料:如中方是以国有资产(非现金)投入应提供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件(原件);如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出口许可证、配额及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同意的批准文件(原件)等。

二、取得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所需相关材料:

1、《外商投资的公司登记申请书》、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

2、公司章程、

3、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6、验资证明、

7、住所证明、

8、创立大会的会议记、

9、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授权委托书等

三、在注册地所在外汇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1、 书面申请(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等)

2、 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非法人营业执照;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须提供营业执照)

3、外经贸部门批复文件、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企业合资合作合同、章程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企业公章

7、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四、向注册地外汇局申请开立资本金账户,获取开立外汇账户的《资本项目外汇核准件》

1、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开立资本金账户申请书》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3、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如合资合同、章程中关于资金到位进度的条款、投资方关于缴付资本金的书面通知等)

五、到中国银行开立基本户

1、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下复印件均用A4纸)。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法人委托他人来办理开户需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印鉴章如不是预留法人章的,须出具被授权有权签字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法人授权有权签字人的授权书。

7、人民银行发放的的基本存款户开户核准件。

六、持外汇局发放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办理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手续

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立应审核的材料:

1、外汇局出具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核准要项为“账户开立”,留存银行留存联原件,并通过外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核对信息是否与一致;

2、加盖公章的开立账户申请书及外汇账户对账协议,留存原件;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国家授权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文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4、国家授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经营许可文件或备案表正本(如有),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5、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6、开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留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办理的);

7、印鉴卡;

8、保税区外汇登记证原件(仅限特殊经济区域内企业在区外银行开立资本项目账户时提供),留存复印件;

9、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持有关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资本金结汇手续

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2、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命令函。

支付命令函是指由企业或个人签发,银行据以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对外支付的书面指令。

3、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包括商业合同或收款人出具的支付通知,支付通知应含商业合同主要条款内容、金额、收款人名称及银行账户号码、资金用途等。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偿还人民币贷款,须提交该笔贷款资金已按合同约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的说明。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须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的回函)。

5、前一笔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的相关凭证及其使用情况明细清单和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发票等有关凭证的复印件。若该笔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笔,企业应当于结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交前述材料。

6、盖结汇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税务部门网络发票真伪查询结果打印件。(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企业备用金结汇的,无需提交第3、5项文件,其资本金账户利息可凭银行出具的利息清单直接办理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