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受投资者青睐
从去年开始延续至今的牛市行情让众多投资者欣喜若狂,然而,随着近期沪深两地股市市值的大幅攀升,投资者开始感到“高处不胜寒”。出于尽可能减少风险的考虑,投资者开始在投资市场上寻找可替代的证券投资产品。于是,国内信托公司的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开始在市场上崭露头角,逐渐受到投资者的青睐。
结构化投资可分散风险
所谓证券投资信托,是指信托投资公司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的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证券投资,在证券市场上运作受托资金的方式。
根据委托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及偏好,证券投资信托分为股票投资信托、国债投资信托、基金投资信托及证券组合投资信托等四种类型。据了解,上海国际信托、华宝信托、厦门国投等均已开展此类信托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此类信托产品规模已经达到15亿左右。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从2005年开始,相继推出“蓝宝石”系列结构化的证券投资信托计划。目前,“蓝宝石”系列信托产品的发行规模已经超过15亿元,产品数量30多个,开始进入稳定收获期。今年,“蓝宝石”系列又结合资本市场的一些新变化,开发了多种新型结构化投资信托产品。
“蓝宝石”系列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主要分为股票类和基金类两种。股票类资金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是“以上证50、新华富时中国A50指数成份股为核心的优化股票池”。
结构性证券投资产品的资金运用具有相当强的灵活性和主动性,如何在证券投资中体现“结构”特色非常重要。
一些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的投资范围不仅囊括了各种指数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交易基金(ETFs)等风险系投资,也兼顾了诸如新股的申购、国债、银行存款等比较稳健的投资题材,大程度上考虑到投资者收益的问题。另外,信托合约中规定信托公司持有单只股票不超过信托计划净值的10%,也是为了保证投资结构性、抵御风险而预设的红线。
提高投资效率
所有的“蓝宝石”系列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都采取了“优先/一般”法律结构,这是该类信托产品的一个鲜明特征。
在信托计划中,“优先/一般”的概念主要是针对投资者的。一个信托产品中的优先受益人,通常指该受益人处于“风险小但收益较低”的位置,一般受益人则是“风险大而收益较高”。用简单的语言表述,就是“如果亏损了,一般受益人先承担损失,优先受益人先分享剩余利益”。
“优先/一般”近年来被越来越多地运用在信托投资计划中,这种信托设计方式主要体现了风险承受的问题,让风险承受能力高的人选择“高风险、高回报”,同时保证稳健投资人的利益。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协调了主动与保守的投资取向,也进一步提高了结构化资金投资的效率。
设定“优先/一般”信托结构的产品,初始信托资金由优先受益权资金和一般受益权资金按一定比例配比。在风险承担上,一般受益人以其初始信托资金承担有限风险在先,而优先受益权委托人承担相对较低的风险在后;在收益分配上,优先受益人则优先于一般受益人。上国投通过定向募集一般受益信托资金的方式,将信托计划中的两类资金集合运用,优先受益信托资金和一般受益信托资金的比例为3:2。即7500万元人民币的初始信托资金中,优先受益权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
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的一般收益人享有部分管理权。信托计划中,一般委托人可行使委托人指令权,而信托公司主要行使受托人指令权,优先受益人可享受收益分配但没有管理权。
“蓝宝石”系列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中规定,社会投资者是优先受益权委托人,一般受益权委托人则为机构投资者。其收益分配也有很大区别,一般受益权项下的信托利益为信托计划财产总额减去信托计划费用,并支付全体优先受益权项下信托利益及受托人浮动信托报酬后的信托计划财产余额;而优先受益人的信托收益率(Ri)为:4.5%+浮动信托收益率(如信托计划终止时,一般受益人初始信托资金收益率超过30%的,浮动信托收益为该超过部分的5%).
投资信托产品需要有大量资金
投资者对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有了相应的了解后,就需要对自身的投资能力做出判断。
以“E-8001”举例,该信托产品是股票类系列资金信托产品的典型代表。规模不超过7500万元人民币,信托期限是2年。在这个信托计划中,信托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份数要小于等于200份,这样的数量限制,也是为了保证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不会因为受益者的增加而“缩水”。投资该类产品,主要着眼于长期投资。
“E-8001”采用年分配的收益分配方式。相对于基金的“可赎回”,信托的投资结构比较稳固。一般来说,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受托人才可在信托计划运作1年时,选择提前终止。
“E-8001”的主要投资对象可分为六种:第一,经受托人审核认可的以沪深300成份股为核心的优化股票池;第二,经受托人认可的首发新股的配售、申购;第三,优化成份股的配股、增发和转债的认购、申购;第四,沪深300指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上证50和深证100指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五,交易所交易基金(ETFs)和货币市场基金;第六,期限7天以内的交易所国债封闭式逆回购品种和银行存款。
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有清晰的服务对象。在一般受益人方面,具有强烈的投资需求,并渴望追求稳健收益的企事业单位是理想的投资者;而对于优先受益人来说,具有相当的富余资金,并希望获得高于存款利率和一般投资产品的回报的个人投资者,则是比较合适的合作伙伴。
多重风险控制
一般说来,信托公司在设计信托产品、成立信托计划时,风险控制是首要考虑的要素,也是信托运用自身多个优势的集中表现。
在产品设计中,信托公司以专业化受托人出现,要从计划成立前,对一般委托人的尽职审查、证券经纪商、托管银行的对家风险评估选择、公司项目评审会的评审制度,到信托成立后,以独家设计的交易软件和风控软件对信托财产的日常监督管理、逐日盯市,风险管理软件计算流动性指标、压力测试考察小概率事件、组合投资控制流动性风险,定期分析考量一般委托人的投资理念等,均要有所体现。将市场风险在不同类型投资人之间对冲,也是信托公司低成本风险可控的盈利新模式。
比如“蓝宝石”系列结构化证券投资中,无论是“优先受益信托资金和一般受益信托资金的比例为3:2,由一般受益人的信托资金为优先受益人的信托资金提供本金和收益保障”,还是“持有单只股票不超过信托计划净值的10%”的规定,都是多重风控措施的重要环节。
尤其是“优先/一般”的设计,它借鉴了ABS产品常用的资金分档组合的思路,前者承担低风险,获取相对稳定的收益;后者承担高风险,但有机会通过享有一定程度的投资决策权获取高收益,从而满足了不同风险收益偏好的投资者的投资要求。并且,从投资回报的角度来讲,这样的产品对两类投资者都具有不小的吸引力。
另外,“蓝宝石”系列结构化证券投资都设有止损线。该指数连接信托计划设置0.85元为止损点,比初始投入优先信托资金价值线高42%,也远远高于优先受益人本金价值线0.6元,使优先委托资金有了较大的空间。为保持流动性,每个信托计划对单个投资品种的投资额都有限制。一旦触及止损线,就强行平仓,亏损的部分首先由一般委托人的资金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