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透支自己的人生
因经营的企业倒闭,男子透支自己的信用卡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但拆东墙补西墙式的透支信用卡,也无法填补自己债务的“黑洞”,为躲避债务他选择了变更住址和手机号,还走上逃亡之路。近日,梅江警方成功抓获一名在逃人员,破获信用卡诈骗案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各1宗。
2016年6月,梅江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到中国工商银行梅州分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的报警,称该行信用卡持卡人黄某达在2012年4月办理信用卡后发生透支情况,经多次催收均没有还款,截止报警时已欠透支本息合计约20万人民币。
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黄某达自2012年至2016年期间,在多家银行办理了多张信用卡,总计欠银行本金达27万元。同年7月,梅江分局依法对黄某达立案侦查,侦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黄某达经营的企业已破产,并拖欠15名员工的工资合计10万多元,已逃离梅州。对此,梅江分局依法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这几年来,负责该案的民警一刻都没有放弃对黄某达的追逃,一方面,民警通过智慧新警务平台追查其踪迹动向,由于黄某达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给案件侦查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另一方面,民警主动加强与其家属的沟通联系,多次苦口婆心开展劝逃工作,敦促家属提醒黄某达早日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功夫不负有心人,2021年4月8日,办案民警依托大数据平台再次发现了黄某达的活动范围,并在中山警方的支持下,初步锁定黄某达的落脚点在珠海市香洲区。4月9日6时许,民警果断对黄某达进行蹲守伏击,于当天上午8时许成功将其抓获,押解回梅。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达(男,49岁,丰顺人)对其在不具备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透支信用卡及身为某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的不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嫌疑人黄某达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安机关温馨提醒:广大持有信用卡的群众,在消费过程中要根据自身还款能力量力而行,更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恶意透支、逾期还款、延期不还。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陈诗绮
【作者】 黄韬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