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再发个人信息保护罚单!渤海银行、平安银行被罚
2021-04-21 19: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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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春支行公布罚单信息。渤海银行长春分行,因未向央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未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个人信用信息;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未按规
4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春支行公布罚单信息。渤海银行长春分行,因未向央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未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个人信用信息;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违法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58.6万元。时任相关责任人何晓爽、刘国威和王伟3人被处以1.2万至2万元不等的罚款。
4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发布处罚信息,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因违规开展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违规收集与业务无关的第三人信息,被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合计45万元。
在罚单分类当中,行业内部将这两张罚单分类为反洗钱罚单,是因为违反《反洗钱法》被处罚。对于这个分类没有人有异议,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存在的个人信息保护元素。
渤海银行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的行为与天津银行违规收集与业务无关的第三人信息的行为都属于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
在2020年10月,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依法对部分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有关规定,分别对农业银行吉林市江北支行、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建设银行德阳分行、建设银行娄底分行、建设银行东营分行、建设银行建德支行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