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光明区春季民办学校学位补贴申报指南
【导语】:2021年深圳市光明区春季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系统将于5月6日开放,本文主要分享具体的申请时间、申请流程等信息,点击正文了解详情...
申报时间
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7日下午6:00
申报对象
具有光明区中小学学籍,年满6周岁,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我区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三)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或者学生本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申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发放标准
小学:3500元/学期;
初中:4500元/学期
(若学费金额低于此标准,按实际学费金额发放)
申报方式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
点击链接进入申报系统,点击【立即办理】,跟随步骤完成申报即可
申报流程
1、完善基础信息
各民办中小学及时为学生建立学籍,完成中小学学籍系统学生信息的录入。区教育局将学生信息同步至学位补贴申领系统。
2、确认并导入白名单
区教育局复核并现场抽查新生和插班生信息,形成符合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白名单,导入学位补贴申领系统。
3、印发通知
区教育局印发补贴申报通知。通知内容包括:申报对象、申报时间、申报方式、工作要求、工作日程表、申报指南等。
4、网上申报(5月6日 - 5月17日)
各民办中小学通知并指导学生家长进行网上申报。
5、资料审核(5月18日-5月30日)
系统自动审核得到秒批通过名单。秒批不通过的,经区教育局反馈至学校,由学校指导学生家长补齐补正申请资料,区教育局进行人工复审。
6、名单公示(5月31日-6月6日)
区教育局将最终通过人员名单反馈至各民办中小学,学校在显要位置对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自然日的公示,区教育局对公示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举报电话:23416253,邮箱:jyjmbjy@szgm.gov.cn)
7、资金报批及拨付(6月7日后)
区教育局确认公示无异议名单,按局财务流程报批。批准通过后,资金拨付至各民办中小学三方共管账户。
8、资金申领及发放
各民办中小学向区教育局提交资金申请资料,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各学校一周内完成发放。
9、转账凭证存档
学位补贴发放后,各民办中小学须打印转账凭证进行存档,并上交一份至区教育局留存。
10、补贴发放情况抽查
区教育局通过电话访问等形式核实各校学位补贴放情况,并将相关记录进行留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