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父母随迁入户办理指南
【导语】:家里有老人想要落户深圳的小伙伴看过来,具体的落户条件、落户材料、落户流程都可以在这里获取。
办理条件(同时满足)
1、被投靠人
①迁入深户满8年
②目前仍为深户
③属深圳家庭户成员
2、申请人
①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②如果是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未婚、离异或丧偶除外)
②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温馨提示:
1、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深圳的,须按照夫妻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
2、申请人配偶长期在国(境)外居住,但未取得居留身份的,应一并申请
3、配偶系外国籍公民,港、澳、台、侨人员的,可单独申请
所需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一、申请人及随迁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三、父母子女关系认定材料(提供其中之一):
①被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②体现亲子关系的户口薄
③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④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子关系的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
老人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派出所的,应由各自户籍地派出所出具亲子关系证明;只有一方派出所证明的,提交《结婚证?予以认可。
其他单位出具证明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公章的,予以认可。
⑤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乡镇)政府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列明所有关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⑥反映亲子关系的人事档案履历表
⑦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
四、遇有下列情形,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申请人离异,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2.申请人丧偶,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
3.申请人配偶系国(境)外人员的,核验国(境)外身份证件。亲子关系证明中未体现该配偶身份信息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
1、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点击【户籍迁入】—点击【老人投靠子女户籍迁入】
2、阅读《办理须知》—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随迁人信息等,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申请流程
审核时限:15个工作日
提示:中间会有电话调查环节,大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二、获取《准予迁入证明》
网上申请通过后,【深圳公安】公众号会告知结果(也可以在【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办理进度查询】输入业务受理编号进行查询)
审批通过后持材料前往拟入户地公安户政窗口核验原件,核验通过后现场领取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具体材料见上文
三、办理《户口迁移证》
省外户籍申请人需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拿到《户口迁移证》
所需材料:《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身份证等
四、落户深圳
1、预约窗口
在【深圳公安】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点击【户政预约】—根据步骤完成预约即可
2、按照约定时间前往窗口办理最终的落户手续
所需材料:
①《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②《户口迁移证》
③袋封入户档案材料
④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
提示: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须户主同时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