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交割方式有哪些
按照交割方式的不同,期权可以划分为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现金交割,是指对到期未平仓的期权合约,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来完成合约,并用交割结算价来计算交割盈亏。实物交割,是指对到期未平仓的期权合约,期权卖方将标的物以行权价格交割给期权买方或以行权价格接受标的物,以实际的标的物进行交割的方式来完成合约。
实物交割与现金交割的区别
实物交割与现金交割的区别就是实物交割过程中必定会涉及到买卖双方进行商品的持有权转换,而现金交割只需要买卖双方计算差价以现金了结交易,不牵涉实物的转换。
境外市场股指期权普遍采用现金交割。据相关统计显示,2018年全球成交量排名前七位的股指期权产品均无一例外地选用了现金交割方式,而且这七大股指期权产品所占据的市场份额达到了82%。
借鉴境外经验,中金所2019年12月推出沪深300股指期权时也是采用了现金交割制度。
中金所建立了良好的相关制度来应对现金交割,这主要体现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权合约交易细则》中。
第二十一条规定,股指期权合约除最后交易日外的当日结算价为合约当日收盘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当日收盘集合竞价未形成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不合理的,交易所有权决定当日结算价。股指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确定方法如下:
(一)对看涨期权合约,合约交割结算价高于行权价格的,该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为交割结算价与行权价格的差额,其他情形下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为零;
二)对看跌期权合约,合约交割结算价低于行权价格的,该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为行权价格与交割结算价的差额,其他情形下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为零。第二十二条规定,股指期权合约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二十六条规定,会员、客户在同一交易编码下的某一期权合约持仓,以净持仓参与行权或者履约。
第二十七条规定,股指期权合约到期日结算时,交易所对符合下列行权条件的买方持仓自动行权:
(一)买方提交行权特惠盈利金额的,行权条件为合约实值额大于买方提交的行权特惠盈利金额和交易所规定的行权(履约)手续费两者中的较大值;
(二)买方未提交行权特惠盈利金额的,行权条件为合约实值额大于交易所规定的行权(履约)手续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行权条件的买方持仓,视为放弃行权。
期权合约实值额为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乘以合约乘数。
第二十九条规定,交易所根据行权的买方持仓,按照卖方的持仓比例进行行权配对。
第三十条规定,股指期权合约行权时由交易所按照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进行现金交割,了结相应持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