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信用卡理财

信用卡理财

华夏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

2020-07-17 11:37:33 fx358财富网
  一、华夏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  1. 华夏信用卡积分包括交易积分和奖励积分。  2. 交易积分为持卡人使用华夏信用卡符合条件的消费交易每满人民币1元积1分,每满1美

  一、华夏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

  1. 华夏信用卡积分包括交易积分和奖励积分。

  2. 交易积分为持卡人使用华夏信用卡符合条件的消费交易每满人民币1元积1分,每满1美元积7分。

  3. 奖励积分是鼓励持卡人特定消费、用卡或使用有关产品或参加活动并符合奖励条件而额外计算的积分。奖励积分按积分奖励类活动所公布的活动条款计算和使用。

  4. 每个客户每月(以账期为统计周期)交易积分累计上限50万积分,奖励积分根据具体活动规则获得积分,不受该交易积分累计上限控制。

  5. 若持有两张或两张以上华夏信用卡,按卡片所属账户累计的积分合并计算;华夏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的积分可合并计算。

  6. 部分联名卡若有特别规定,则不予以合并积分。如汉莎航空飞常里程汇华夏联名信用卡持卡人的飞常里程汇里程账户每自然年通过信用卡消费导入的消费奖励里程上限为100万里程。

  7. 因任何理由退货或因签账单争议或因其他原因退还款项的情况,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扣除相应积分。

  8. 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调整积分折算比例的权利。

  二、华夏银行信用卡积分适用范围

  持卡人使用华夏信用卡刷卡消费可累计积分/Miles & More奖励里程。

  下列项目不予累计积分/Miles & More奖励里程:

  1. 华夏信用卡年费、循环信用利息、取现、取现手续费、利息、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违约金、利息)、《华夏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其它各项手续费。

  2. 以下商户类别不予累积积分:

  在房地产类商户、各种机动车商户、飞行器类商户、批发类商户、保险类商户、烟草配送类商户的消费;

  电信、有线及其它付费电视、铁道部、公共交通、水电等公用事业服务费用的代缴;

  彩票、医院及相关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活动、医疗保健服务、学校、政府服务;

  政府贷款、慈善社会服务等其它非盈利事业的支出;

  使领馆收费、法庭费用、罚款、保释金、纳税等缴费;

  具体不累计积分商户类别代码(MCC)请参考《不累计积分/Miles & More奖励里程商户类别》。

  3. 其他商户中的三农商户、指定优惠类商户消费不予累积积分,具体根据收单行上传的清算文件域进行识别。

  4. 华夏银行另行指定的《零星不累计华夏银行信用卡积分商户列表》中所列具体商户的签账消费。

  5. 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指定的其他项目。

$(".btnClose").click(function(){$(this).parent().hide()})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