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官员:目前有8.4亿自然人和1930万户企业建立信用档案
7月9日上午,在国家发改委召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长张子红表示,到2014年3月末,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为8.4亿人和1930.6万户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为商业银行等机构防范信贷风险提供了重要支持。央行网站将公布获得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资格的个人征信机构名单和企业征信机构名单。
张子红说,征信是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来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一个活动。征信通过对经济主体信用的活动的及时、准确、全面的记录,既帮助社会经济信息主体积累财富,也激励每个人养成诚信的行为习惯、进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促进整个社会信用环境的不断完善。人民银行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积极履行“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的职责,在征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征信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已经发布实施,使整个征信业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条例》也确定了征信业务及其相关业务活动所遵循的制度规则。从法律层面上也确定了人民银行监督管理的地位,对实现征信业务的常态化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是这些年来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的有关方面推动建立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这个数据库建成并稳定运行。到2014年3月末,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收集了8.4亿自然人和1930.6万户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为商业银行等机构防范信贷风险提供了重要支持。
三是征信市场初步发展。征信机构发展也比较迅速,社会上对征信产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四是在征信管理上逐步加强。管理体系也不断健全,征信机构运营日趋规范,信息主体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