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金融机构不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
2021-02-07 08:5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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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召开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工作。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是党和国家宏观经济长期的战略任务,小微企业是否活跃,不仅直
国务院日前召开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工作。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是党和国家宏观经济长期的战略任务,小微企业是否活跃,不仅直接反映了当前市场环境的优劣,也预示了未来一段时间经济趋势的好坏。为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我国各级政府出台了不少扶持政策,银监会更是有“两个不低于”的要求。然而,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依然十分困难。不少专家和媒体呼吁大力发展小微金融机构,认为小微金融机构(小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与小微企业具有天然的对接性,能够提供量体裁衣的服务。其实,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问题,反而潜藏巨大风险。原因有三:
第一,小微金融机构无法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我国的小微企业一般都是家族化管理模式,大部分采用个人主业制和合伙制,缺乏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资金管理缺乏规范性,企业缺乏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财务制度不健全,没有专业的财务人员。很多小微企业之间的交易大多采用现金交易的方式,无法取得相关凭证,加大了银行对企业资金监管的难度。如果小微企业向小微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小微金融机构最需要解决的就是信息不对称问题。而要解决以上难题,小微金融机构必须有一批高度专业且经验丰富的信贷员:一方面要求这些审贷人员完全代表小微金融机构的利益,另一方面还要能够掌握不同类型企业的内部信息,他们需要对企业本身所处的行业、企业的征信记录、企业主的人品、企业的财务状况、企业真实的交易背景、企业交易对手的征信与综合实力等方面进行调查评判,然后严把信贷资金的支用关才能很好的跟踪与控制信贷风险。在中国现实的社会中,小微金融机构要找到这样的人员相当困难,即使真的大批量存在,其人员成本也是个巨大的负担。如果小微金融机构为了减少风险,采用抵押和担保的方式放贷(事实上,大银行一直以来都是这么操作的),这对小微企业而言无异是一场灾难。我国小微企业一般缺少足够的抵押资产,负债能力低,大多不符合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
第二,小微企业风险极高。企业有生有死,从整体上看,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寿命依然偏短。2010年,民建中央发布的专题调研报告《后危机时代中小企业转型与创新的调查与建议》显示,中国中小企业目前平均寿命仅3.7年,其中8成以上是家族企业。该项报告指出,与上述相比,目前欧洲和日本企业平均寿命为 12.5年、美国企业8.2年、德国500家优秀中小企业有1/4都存活了100年以上。我国的小微企业信用等级普遍偏低。一些小微企业通过制造虚假的交易合同,资产证明等套取银行的信贷资金的行为常有发生,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与统计司2012年第10期《金融统计与分析》提供的材料,由于2012年经济形势不好,山东省信用社新增不良贷款60多亿元,是前三年不良水平的总和;受钢铁价格大幅下滑影响,莱芜市钢贸类逃债企业达61 家,其中莱芜市联社中小企业客户“跑路”及法人自杀的41户,广东省多家银行反映,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新发生不良贷款有多发迹象,主要集中在中小微民营企业。
第三,小微金融机构作为银行业里面的弱势群体,自身的经营风险远远高于大银行,如果大规模深入经营小微企业,无异于将两大危险源深度整合。在银行业,同样存在着规模经济,商业银行会随着业务规模、人员数量、机构网点的扩大而发生的单位运营成本下降,单位收益上升的情况。银监会公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情况显示,大型商业银行2012年总资产58.04万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比例达43.8%;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12.28万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比例为9.3%。根据银监会的要求,到今年底,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最低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9.5%,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最低资本充足率为达到 8.5%。我们假设小银行是专业从事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其资本充足率为8.5%。很显然,它的风险和收益无法对称,如果小银行经营失败,其大部分的损失将转嫁给向它提供存款的公众。如果一定数量的小企业经营失败,那极有可能演变为系统性金融风险。
其实,要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可以从以下四方面入手:
首先,降低小企业税费负担。目前,小微企业需要缴纳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流转税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在内的二十多种税项,面向中小企业的行政收费项目多达69个大类。有小微企业反映,如果把各种隐性、显性的税加在一起,企业的平均税负在40%以上。税费负担沉重、利润空间萎缩、运营状态艰难,小微企业的负担和中小学生的书包一样,过于沉重。大企业与小企业有功能上的不同:大企业增加GDP和税收显著,可以强国和强财政;而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最大作用则是增加就业,是充分吸收劳动力的主力军,让更多的劳动者能获得收入,是富民之举。对初创小型微型企业实行免税,研究借鉴国际或境外经验,将目前对小微企业征收的税种进行合并;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税收的起征点,并探讨改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为免税额,只对销售额中超过月免税额的部分征税;清理现有企业收费项目,规范政府费用征收行为,以更大的力度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当然,对小微企业减免税费,对金融机构中的小额贷款公司减免也是核心之一。作为一般工商企业,小额贷款公司需要缴纳的税项包括5.56%的营业税和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自然人股东20%的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税负约占营业收入的30%,而农村信用合作社需承担的税负只有约15%。同时,小额贷款公司在银行的存款也只能按一般工商企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低于金融企业的同业存放利率。
其次,推进利率市场化。在当前利率管制的情况下,银行对小微企业的利率定价无法完全覆盖贷款风险。小银行纷纷转向开发小企业贷款,一个核心因素是,历史更悠久实力更强的大银行已经把优质企业客户占有,小银行很难抢到更多的优质大企业客户。近10年来,利率市场化改革一直在讨论,但从未被推进。早在几年前,几乎所有银行都在强调要寻找差异化竞争优势,以便在利率市场化来临之际立于不败之地,但在利率“保护伞”未失之前,大部分银行都更安于现状,没有足够的动力去实施其差异化战略。利率市场化前,银行的存贷利差基本稳定,只要多吸收存款、多发放贷款,就能实现利润增长。2009~2011年国内银行业贷款规模年复合增长22%,促进了银行业超过30%的利润高速增长,2011年生息资产规模增长贡献了4家大型银行利润增速的41%,规模扩张仍然是银行利润增长最稳定、最主要的驱动力。对于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题而言,自由的利率定价无疑让银行有更大的经营空间,也有足够的牟利冲动向小企业贷款。
在利率市场化的经济中,信贷供给和信贷需求达到均衡时的利率水平为R1,信贷量为D1,如果政府对利率实施管制,比如规定贷款利率上限为R2,低于均衡利率水平,则此时的信贷需求大于市场均衡时的需求量D2,而信贷供给小于均衡水平,由此造成信贷供给缺口(D2-D3)。
第三,放松金融牌照管制。在小微企业较为集中的中小城市,能够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十分有限,市场竞争并不充分,使得贷款利率相对较高。放松金融管制以促进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提供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基础措施。我国严格的准入限制,带来了显著的牌照溢价,也使得金融机构往往主要用牌照来经营,内在改进经营管理的动力不足。管制也带来或明或暗的寻租和腐败行为,在温州的民间借贷狂潮中,就有不少大企业或公务员利用从商业银行获得的廉价资金放贷给民间借贷机构获取利益。
最后,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障碍之一是信息不对称。互联网企业的进入,无疑在技术上解决了这一难题。在传统信贷模式中,小企业由于各种不透明,其违约风险一直比较高。但借助互联网金融,信息不对称难题有望解决。
在金融信息中,资金供需双方信息,是金融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互联网金融凭借信息处理能力以及组织模式方面的优势,极大地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由此大大拓展了金融服务的生产可能性边界,使以前不能获得传统金融支持的群体如小微企业、个人客户等,也可以得到金融支持。众所周知,金融机构如果采取传统的线下“扫楼”、线上发布广告客户寻找方式,较高的客户成本使得银行利润微薄,信贷员疲于奔命。在互联网时代,智能化搜索引擎如fx358可以帮助信贷员找到客户,当用户在网站上搜索的时候就自动匹配给他最适合的贷款产品。这样,与信贷员联络的客户实际上是已经过智能筛选。
需要提醒的是,不少媒体和专家认为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过高,其实这问题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我们要看到银行在向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中承担的风险,以及逐步摒弃抵押信贷转为信用贷中识别和管理风险付出的成本。如果仅仅盯住银行利润,强制运用行政手段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那么对于银行来说,理性的选择显然是安全边际更高的大型企业,小微企业则不得不转向成本更加高昂的民间借贷资金。总体而言,在我国当前利率管制和信用环境下,通过建立以吸收公众存款为核心的小银行等小微金融机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并不现实,风险较大,不宜盲目,需要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