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36市区去年涉及违规抵押贷款1039亿
2021-11-11 16: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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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25日在其网站上公布的2012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显示,国土部对36个市(区)的土地抵押融资情况开展督察时发现有943个项目涉及违规抵押贷款1039.22亿元,涉及土地面
国土资源部25日在其网站上公布的2012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显示,国土部对36个市(区)的土地抵押融资情况开展督察时发现有943个项目涉及违规抵押贷款1039.22亿元,涉及土地面积29.63万亩。
地方土地违规抵押融资的主要表现为:违规给集体土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用于抵押融资;未履行土地出让、划拨等供地程序,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违规供地并登记用于抵押融资;违规扩大土地储备实施主体,收储土地用于抵押融资;将水库、公园、绿地、党政机关团体用地等违规用于抵押融资;为虚假的土地办理登记用于抵押融资。针对以上问题,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已按照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整改要求,采取偿还贷款、解除抵押担保、注销抵押登记、置换抵押物等方式进行整改,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监督检查省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情况。对省级政府2011年至2012年期间的2.65万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进行审核,涉及新增建设用地659.72万亩,其中耕地345.79万亩;审核各类卷宗1.98万件,实地核查182个地区的4843个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等现场;针对一些地区存在非法批地、违规供地、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向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等11个省(区)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检查各类园区规划及用地情况。对460个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及用地情况开展督察。发现460个园区实际规划土地面积1144.8万亩,其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61.95万亩。未纳入《中国开发区四至范围公告目录(2006年版)》的园区有255个,实际规划土地面积776.25万亩,其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05.55万亩;实际使用土地面积111.75万亩,其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9.9万亩,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 27.2万亩。地方以各种名义违规设立园区圈占土地的问题比较突出。针对以上问题,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已督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纠正整改。
监督检查地方土地违规抵押融资情况。对36个市(区)的土地抵押融资情况开展督察,发现有943个项目涉及违规抵押贷款1039.22亿元,涉及土地面积29.63万亩。地方土地违规抵押融资的主要表现为:违规给集体土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用于抵押融资;未履行土地出让、划拨等供地程序,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违规供地并登记用于抵押融资;违规扩大土地储备实施主体,收储土地用于抵押融资;将水库、公园、绿地、党政机关团体用地等违规用于抵押融资;为虚假的土地办理登记用于抵押融资。针对以上问题,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已按照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整改要求,采取偿还贷款、解除抵押担保、注销抵押登记、置换抵押物等方式进行整改,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监督检查地方征地补偿安置落实情况。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沈阳局对山西省大同市、辽宁省葫芦岛市和丹东市、吉林省白山市、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的征地补偿安置落实情况开展了督察,针对这5个地区拖欠征地补偿款、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提出督察意见。经过整改,地方已补发征地补偿款 8538.48万元,落实了3.66万名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7.3亿元。
监督检查重大土地违法违规问题。2012年4月11日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针对寻甸县人民政府在“中国昆明泛亚国际林业产业园”建设中的违法批地问题,向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出整改意见书。云南省对违法批地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停止了项目建设,撤销了违法批地文件,没收违法建筑物,复耕耕地924.15亩,将土地退还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对县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行政记过处分,对其余4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云南省人民政府将案件处理结果在全省进行通报。昆明市人民政府清理检查了全市的22个开发园区用地,对15个园区的107宗违法用地进行整改,涉及土地面积1.07万亩。
2012年6月6日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针对西双版纳州国际旅游度假区、景洪工业园等多个项目违规供地、土地出让金征缴不规范、违规征收土地、违规占地建设高尔夫球场和别墅等问题,向云南省人民政府通报。云南省暂停了西双版纳州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向云南省人民政府作书面检查,对已动工的4个项目、未动工的9个项目进行分类整改,对14名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对景洪市分管副市长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012年9月至12月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对湖北省、湖南省和贵州省2012年新开工的项目用地情况开展督察,督促地方人民政府整改违法用地1727 宗。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对江苏省、安徽省和江西省8个城市2012年度违法违规用地清查整改情况开展督察,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自行纠正违法用地1729宗,立案查处3294宗,收缴罚款4612万元,拆除和没收地方违法建(构)筑物304万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1999亩,完善用地手续12274亩,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7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