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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是怎么样的?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介绍

2020-08-28 14:19:19 fx358财富网
新股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超过20%的,本所不再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资者的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是怎么样的?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介绍

  (一)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

  (二)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作为开盘价。

  二、新股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超过20%的,本所不再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因前款规定停牌的,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如停牌持续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当日14:55复牌。

  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后,本所将通过官方网站(www.sse.com.cn)和卫星传输系统,对外公告具体的停牌及复牌时间。

  三、新股上市初期,本所对单一或者涉嫌关联的多个证券账户的下列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一)通过大额申报、高(低)价申报、连续申报或虚假申报等手段,影响新股交易价格;

  (二)通过日内反向交易或频繁隔日反向交易等手段,影响新股交易价格;

  (三)利用市价委托进行大额申报,影响新股交易价格;

  (四)本所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四、新股上市初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通知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大额申报、高(低)价申报、连续申报、虚假申报:

  (一)集合竞价阶段,以高于(低于)前收盘价(上市首日为发行价)3%的价格申报买入(卖出)的数量超过新股当日实际上市流通量的5‰;

  (二)连续竞价阶段,以高于(低于)申报时点最新成交价3%的价格申报买入(卖出)的数量超过新股当日实际上市流通量的5‰;

  (三)连续竞价阶段,当最新成交价为当日最高成交价时,以不低于该成交价申报买入的数量超过新股当日实际上市流通量的2‰;

  (四)连续竞价阶段,1分钟内单边申报次数超过3次且申报价格高于(低于)申报时点最优买价(卖价)的;

  (五)连续竞价阶段,以实时最优5档价位申报买入(卖出)的数量超过当时该最优5档价位市场总申报买入(卖出)数量的30%并有撤单行为,且当日该情形发生3次以上的。

  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调整

  一是全日设立不高于发行价144%且不低于发行价64%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限制,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二是取消盘中成交价首次达到或超过开盘价上下20%的盘中临时停牌阈值,并将10%停牌阈值的临时停牌时间,由原来的1小时调整为30分钟;

  三是盘中临时停牌结束复牌时以及收盘阶段,调整集合定价为集合竞价。

  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

  上涨最高44%;

  下跌最低-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