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上门执行,男子欠款巨额未还,母亲当场熔金手镯替子还债
现在社会发展迅速,经济飞速发达,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频繁,金钱的交易变得固然越来越频繁,借钱也自然变得越来越多。
救济朋友,帮助他人,原本是好意,可往往很多人把钱借出去之后,却很难收回债款。从借钱到被逼要债,然后到关系破裂,最后和借款人变成形同陌路的仇人不说,可能还要去法院打官司。
近日在湖南浏阳,因刘某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刘某良未履行约定偿还刘某顺155000元,刘某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接到申请后,法官决定上门执行,但恰巧法官来到欠债人刘某良家时,他本人有事离开不在家,只有他父母在家中。刘某良父母见法官上门强制收债,也知道这其中的厉害,可儿子刘某顺不在家,这债怎么还?其母亲看着自己手腕上的金手镯,立刻有了想法当场前往金店,决定熔断金手镯替子还债。
那刘某良的债款欠了有多久未还,他到底有没有能力还呢?
2009年刘某良以盖房子为由,向申请人刘某顺借款260000元,其间还了一部分,但至今仍有155000元未还。
执行人刘某顺向记者说:刘某良有十五年左右没有还钱了。向他要债还打人,并用开玩笑的语气怂自己“我有钱”,不就欠你十几万呢,我就差这一点点钱啊!跟他要债百多次他就是不给。
由于刘某良未在现场,申请人刘某顺与其母亲协商,双方火药味十足。刘某良母亲在现场诉苦生活困难,说:我家门面租金要给钱,还要养孙子,自己有病也要养,每年只能还一万块,没有多余的钱还债。
每年只还一万块,申请人刘某顺不乐意了,并表示:不同意,一年只还一万太少了,他儿子开公司,每年最少挣几十万。
因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刘某良母亲情绪激动,卖金器所得的一万元,先还给申请人,双方在现在并写下了收据。
本次法院上门强制执行收债,因欠债人不在现场,无法收回全部债款。法官表示,接下来如被执行人仍拒不还款,将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下一步处置。
像刘某良这种欠债不还,被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还债,被诉讼后果有多严重?
1、你会在央行征信记录上留下法院强制执行记录。那么,今后办信用卡、贷款等,任何需要向银行,金融机构,或小贷公司借钱,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2、你会成为信用黑名单,禁止你乘坐飞机和高铁,动车和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子女报考公务员受限、子女上好学校受限。限制办理信用卡、买房贷款。你的养老金、工资、拆迁款、房产拍卖款等会被直接扣留,你的车辆驶向高速路也同样会被扣留,而且还会限制出入境,如此等等!
上述只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一部分,更严重的是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所以在有能力的情况下,能还多少还多少,不要有钱不还。
来源:百川热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