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央行将暗访巡查“拒收现金”等行为
关注微信公众号【我爱卡】,可以第一时间了解最新的信贷放水/提额资讯、卡券优惠、论坛热点,还有能赚钱的惊喜福利哦!来撩我吧~近期,有关老年人冒雨用现金去交医保却被告知“只能手机支付”、个别商铺挂出“不收现金”标识、市民拿5角纸币去医院挂号被拒等问题频繁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拒收现金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
12月15日,人民银行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有关事项发布公告(〔2020〕第18号)。
公告强调,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
此外,公告还对现金收付主体、现金收付服务主体、现金收付生态提出相应的规范要求。比如,公告要求金融机构与客户面对面办理金融业务涉及现金收付及费用缴纳的,金融机构应在营业场所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等。
整治拒收现金方面,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坚持问题导向、金融为民、持续整治、治疏并举、协同治理。
该负责人同时提醒,公众或消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应妥善保留相应的证据或线索,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昨日的吹风会上,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强化日常监管,通过暗访巡查等多种方式摸底排查;建立违法主体名录库,重点跟踪、持续整治;同时深入研究人民币流通环境发展的规律,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提升整治的效果。
“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并非‘一刀切’,而是围绕公众各类日常生活需要,坚持分类管理与普遍适用,针对不同情形提出不同的要求。”央行有关负责人称。
央行第18号公告聚焦公众日常生活消费的高频场景,明确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基本公共服务、交通运输、大中型商业机构、小微经济主体以及线下无人销售、线上网络经营等不同现金收付主体、不同场景、不同支付方式下的现金收付要求,进一步厘清了拒收现金行为边界。
公告称,因对外提供商品、服务或依法履职、管理需要,存在收付行为的各类主体应遵守人民币管理相关法律规定,自觉规范现金收付行为。
例如,铁路、道路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港口客运站、轮渡码头等经营主体应设置现金收付通道或提供转换手段。出租汽车经营者或驾驶者,可支持多种支付方式,但应接受现金支付。
其中,现金收付通道是指由人工或自助现金机具提供收取现金、找零服务的物理场所;提供转换手段是指相关经营主体在不具备直接接受现金条件的情况下,为接受客户现金而采取的变通措施。
实际上,自2018年起,央行就开始了拒收现金的集中整治行动。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保留传统金融服务方式、不得拒收现金、强化支付市场监管。关注微信公众号【我爱卡】,可以第一时间了解最新的信贷放水/提额资讯、卡券优惠、论坛热点,还有能赚钱的惊喜福利哦!来撩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