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山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出台
2020-12-26 12: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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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出台
乐山市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已出台,一档120元/人,二档360元/人。参保人员可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参
乐山市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已出台,一档120元/人,二档360元/人。参保人员可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参
乐山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出台
乐山市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已出台,一档120元/人,二档360元/人。参保人员可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参保缴费业务。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在缴费期限内,各类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簿》(身份证)、《乐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续保人员),特殊困难人员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社区、村组办理缴费参保登记手续。在校学生和在园幼儿由就读学校、托幼机构组织参保并协助收取保险费。
2016年的新生儿,母亲当年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新生儿这一年可随母亲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母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持《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到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参保手续,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逾期不再办理。
部分困难人员可享受政府补贴缴费或个人不缴费,其中,低保家庭学生儿童、重度残疾学生,选择一档缴费的,个人缴费为110元,选择二挡缴费的,个人缴费为350元。18周岁以上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老年人,以及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选择一档缴费的,个人不缴费;选择二档缴费的,18岁以上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老年人的个人缴费为250元,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缴费为240元。而三无对象、五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