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指南
【导语】:在异地就医后,医保如何报销?如果你想了解深圳医保异地就医如何在异地报销,请戳正文了解。
办理条件
一、内地就医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条件
1.个人账户有余额的本市医疗保险参保人
2.申请人属于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3.参保单位、参保人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保险待遇的申请人,可继续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
二、市外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1.申请人属于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2.参保单位、参保人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保险待遇的申请人,可继续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
3.参保人经核准转诊市外医院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已办理常住内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市外转诊、常住内地备案登记手续到国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上三种情形之一)
三、注意事项
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住院从出院日)日12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办理材料
一、内地就医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深圳社保卡原件复印件
二、市外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原始收费收据
3、深圳社保卡原件
4、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5、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
6、诊断证明、化验单、病理报告单、检查单原件
7、外伤情况说明/深圳市社会保险伤害病人受伤经过确认书 符合以下特殊情况的,还需提供额外材料使用1000元以上一次性医用材料的,需提供的医用材料产地证明 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并在转诊医院就医,需提供深圳市社会保险市外转诊申请表已办理常住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并在备案医院就医,需提供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三、注意事项
未办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深圳开户的工行、建行、农行、中行、招行的 借记卡或活期存折(注:少儿参保人不需提供,报销费用自动转入参保时提供的银行帐号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情况复杂或者特殊情况下,延期10个工作日,对涉嫌作假等特殊案件需进行真实性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工作需于 60日内完成。进行调查核实的案件,调查核实所需时间独立计算,不计入办理时限。
办理费用
不收费
深圳各区社保局、社保站汇总(电话+地址)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深圳社保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收件回执》、《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2.审核审批
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一步的审核,同时会核对相应信息无误
3.送达
前台工作人员收到业务办结信息后,予以核准的,出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核准决定书》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单》,不予核准的,出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不予核准决定书》,并根据申请人提出报销申请时选取的送达方式告知申请人待遇核定结果。其中送达方式为邮寄的,窗口工作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打印并送达待遇决定书。5个工作日内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注:办理无需网上预约,申请人需直接到办理地点取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