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个税赡养老人申报方式
【导语】:2021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开始,如何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赡养老人专项?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一、申报条件
您在扣除年度赡养符合条件的老人,可以区分以下情形扣除:
您是独生子女,且父母中有一方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照规定金额标准扣除。
您为非独生子女的,且父母中有一方年满60周岁的,可以与兄弟姐妹按照规定金额标准分摊扣除。具体分摊方式包括兄弟姐妹按人数均摊、兄弟姐妹约定分摊以及由其父母指定分摊。在约定分摊和指定分摊方式下,每个纳税人的扣除金额不能超过规定扣除标准的50%。
二 、申报材料
被赡养老人信息(身份证件信息、出生日期,被赡养老人需年满60周岁)共同赡养人信息(身份证件信息、出生日期,如果是独生子女不需要填写共同赡养人)
三、申报指南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在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四、申报方式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扣缴义务人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需事先下载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有您的单位按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可以较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
优点:按月按时享受,不用自行办理扣除
缺点:单位会知道部分个人信息
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在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即不由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自行去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延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优点:单位不会知道您的个人信息
缺点:延迟享受、自行办理较麻烦
五、注意事项
1.纳税人身份:区分“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形2.被赡养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被赡养人的姓名、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3.被赡养人出生日期:填写被赡养人的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4.与纳税人关系:按被赡养人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区分“父亲、母亲、其他”三种情形5.共同赡养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填写与纳税人实际承担共同赡养义务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6.分摊方式: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区分“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三种情形。7.本年度月扣除金额:填写扣除年度内,按政策规定计算的纳税人每月可以享受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