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导语】:深圳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深圳失业保险金在哪里领取?深圳失业保险金什么时候可以领取?由fx358为您整理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参保人被企业辞退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标准
1.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按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计算,为每月1624元。
2.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2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缴费年限2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4.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注意: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领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社保卡原件
2、本人本市的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
3、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
领取流程
1、申领人出示以下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查验身份,把申领人的身份信息或社保电脑号录入计算机系统,由计算机系统审核是否符合申领条件。
身份证原件
社保卡原件
深圳市商业银行活期存折
借记卡复印件(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
2、窗口工作人员对经计算机系统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由计算机系统出具《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
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出具《失业保险待遇不予核发决定书》。
决定书一式两份,失业人员签字后与社保机构各执一份。
3、社保机构于次月15日前按月支付失业保险金到失业人员银行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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