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中小微企业再出实招,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延期
12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会议确定,一是明年一季度要继续落实好原定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在此基础上适当延长政策期限,做到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对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且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地方法人银行,继续按贷款本金1%给予激励。二是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由今年底适当延长。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继续按贷款本金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
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还本付息压力,3月1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等部门出台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经过延期,此项政策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6月,人民银行创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增强货币政策精准性、直达性,对金融机构行为进行激励,确保直接惠及中小微企业。
在前期延期的基础上,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为何再度延期?国常会指出,当前经济运行逐步恢复正常,但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特殊困难仍需加以帮扶。实施好和适当延长上述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有利于帮助小微企业更好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实现生产经营稳定恢复。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亚洲金融合作协会智库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当前我国经济稳步回暖,主要经济指标显著回升,但经济恢复的态势还不十分稳固,内外部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部门特别是小微企业仍将面临较大困难。国常会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是十分及时和必要的,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小微企业信心。
“国常会决定延续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更好地体现了宏观政策要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适当延长政策期限有助于小微企业提升抗风险能力,助力实现“六稳”“六保”。
此外,有专家表示,这也有利于避免延期还本付息政策退出的负面影响,继续支持部分恢复情况较差的行业,这与相关部门落实政策“不急转弯”的要求相一致。
按照此前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于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新发放的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人民银行通过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按地方法人银行实际发放信用贷款本金的40%提供优惠资金,期限1年。根据此次国常会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继续按贷款本金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
温彬表示,目前中小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占比只有8%左右。小微企业经营风险较大,银行发放贷款时,一般要求抵押担保,负债成本相对偏高的地方法人银行更是如此。上述支持政策则将显著改善这一现状,有利于提升地方法人银行发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积极性,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实践证明,近半年时间里,这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加快落地,有力引导了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截至9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对189万家市场主体的贷款本金和91万家市场主体的贷款利息实施延期,共涉及4.7万亿元到期贷款本息;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合计提供激励资金47亿元,惠及50万家小微企业。
值得关注的是,在企业普遍面临经营困难、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和让利实体经济力度的背景下,银行业利润下降,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对此监管已有充分预估,并频频提示风险,要求银行机构做好应对准备。
在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延期的情况下,如何看待后续银行面临的不良贷款压力?对此,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此次延续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强调在市场化基础上做到应延尽延。对于暂时遇到经营困难、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延续政策给予了企业更大的恢复空间。但对于已经出现问题的企业而言,该暴露的风险还是要暴露。”他表示,随着实体经济向金融领域传导的滞后效应逐渐显现,银行在未来一段时间面临信用风险上升的压力,但这种压力在银行体系可接受可承受的范围内,不会影响银行业稳健运行。从长远来看,随着上述政策落实,部分企业经营可能好转,银行面临的中长期风险或将得到进一步缓解。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当前银行业风险抵御能力保持在较高水平,主要经营和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流动性总体保持平稳。前三季度,银行业新提取拨备1.5万亿元,同比多提取2068亿元;银行业处置不良贷款1.7万亿元,同比多处置3414亿元。三季度末,拨备覆盖率177%,商业银行资本净额23.8万亿元,资本充足率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