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死亡公积金提取指引
【导语】:缴存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具体的申请材料和申请指南请在正文处获取。
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办理须知
1.目前火化证明我中心已实现联网查询,无需另外提供;职工被宣告死亡或在异地死亡的或因其他原因,我中心无法查询到死亡证明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业务。
2.办理提取的继承人须当场签署财产继承人(受遗赠人)《责任申明书》,承诺所申报信息及提供的材料是真实、完整的,若有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承诺会与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依法分割、协商解决等。《责任申明书》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gjj.sz.gov.cn)-政务服务-表格下载”进行下载。
3.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配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广东省内户籍的只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子女提供与原件相符的户口簿复印件一份(非深户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须提供出生证明;父母提供与原件相符的户口簿复印件一份(非深户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若职工已经从父母的户口簿迁出的,由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账户封存且余额为0的,可以在自助渠道办理零额销户提取。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
2.配偶或直系亲属或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证件或材料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件
4.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5.收款账户银行卡,必须是中信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之一。
6.如须变更婚姻关系,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功能选择“发起预约-死亡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81103B3442014044002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当场领取。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情形选择“发起预约-死亡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81103B3442014044002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