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审核标准都有哪些创新?具体有哪些?
科创板审核标准都有哪些创新?
1、多套审核标准选择其一
2、允许企业尚未盈利或者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
这些情况的原因要结合行业特点进行分析和披露,还应说明最近一期的无利可图或累计未收回损失是偶然因素还是频繁因素造成的。
3、可以通过整体变更解决未弥补亏损的情形
发行人可以根据保荐协议,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程序。并通过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解决过去积累的未决亏损,持续经营时间可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4.不高于净资产金额折股
竞争对手的类似收入或毛利与发行人的类似业务收入或毛利的比率与4、同业竞争允许30%的解释空间,可以视为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和30%以上一样高
5.如无充分相反证据,原则上应认定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位于国际避税区且持股水平复杂,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检查发行人设立此类结构的,允许BVI以及复杂股权架构的企业上市,允许红筹架构企业和特别表决权企业上市,说明发行人控股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所有权是否明确,以及发行人如何确保其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科创板审核标准并出具验证意见。
6、初步询价预计总市值不满足上市标准的,应当中止发行
7、员工持股计划如果是“闭环原则”或者进行了私募备案
8.允许期权激励计划,比例不超过15%
发行人期权激励计划在有效期内对应的股票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市前总股本的15%,且不得设定保留权利;
9.反馈回复也可以提交豁免披露申请
发行人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披露的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提交信息披露豁免申请文件以及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或询价回复。
10.在企业合并过程中,确定合并各方是否处于同一控制权下,应重点关注什么?如果红筹企业有协议控制或类似的特殊安排,与编制合并报表相关的信息披露和核实要求是什么?
11.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内部控制不规范。应该如何规范?中介验证应该侧重哪些方面?
12.关于第三方支付,发行人和中介应该重点关注哪些方面?16.发行人应如何把握报告期内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化或会计差错的更正?科创板审核标准就是以上内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