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7月19日,深圳市宝安区发布通告,面向该区轮候人(家庭)配租500套公租房,具体的公告详情见下文。
房源信息
(一)万丰大洋田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万丰大洋田项目 | 项目地址 | 宝安区新桥街道大洋田工业区万丰社区 |
配租套数 | 311套 |
户型基本信息 |
房源套数 | 单间(约22.19-32.71㎡) | 备注 |
311套 | 311套 | 以上住房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最终房源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
配租标准 |
配租人口数:1人及以上 | 备注 |
单间311套(约22.19-32.71㎡) | 在册轮候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
租金、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基本信息 |
租金标准 | 21.295元/月·平方米 | 说明 | 项目租金以市政府审批的租金为标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
物业管理标准 | 3元/月·平方米 | 水电费标准 | 水费:7元/吨 电费:1.2元/度 |
(二)沙浦围西部人才小镇PPP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沙浦围西部人才小镇PPP项目 | 项目地址 | 宝安区松岗街道办沙浦围社区,东临宝安大道 |
配租套数 | 50套 |
户型基本信息 |
房源套数 | 单间(约24.75-44.67㎡) | 备注 |
50套 | 50套 | 以上住房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最终房源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
配租标准 |
配租人口数:1人及以上 | 备注 |
单间(约24.75-44.67㎡) | 在册轮候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
租金、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基本信息 |
租金标准 | 23.33元/月·平方米 | 说明 | 项目租金以市政府审批的租金为标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
物业管理标准 | 3元/月·平方米 | 水电费标准 | 水费:4.7元/ 电费:0.71元/度 |
(三)福海人才房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福海人才房项目 | 项目地址 | 宝安区福海街道新和新兴工业园三区一期B2宿舍楼 |
配租套数 | 80套 |
户型基本信息 |
房源套数 | 单间(约26.39-44.09㎡) | 两房一厅(约49.68-54.8㎡) | 备注 |
80套 | 55套 | 25套 | 以上住房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最终房源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
配租标准 |
配租人口数:1人及以上 | 配租人口数:2人及以上 | 备注 |
单间(约26.39-44.09㎡) | 两房一厅(约49.68-54.8㎡) | 在册轮候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
租金、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基本信息 |
租金标准 | 27.85元/月·平方米 | 说明 | 项目租金以市政府审批的租金为标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
物业管理标准 | 3元/月·平方米 | 水电费标准 | 水费:7元/吨 电费:1.2元/度 |
(四)华丰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华丰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 | 项目地址 | 宝安区燕罗街道广田路1号 |
配租套数 | 59套 |
户型基本信息 |
房源套数 | 单间(约22.32-23.54㎡) | 备注 |
59套 | 59套 | 以上住房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最终房源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
配租标准 |
配租人口数:1人及以上 | 备注 |
单间(约22.32-23.54㎡) | 在册轮候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
租金、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基本信息 |
租金标准 | 17.84元/月·平方米 | 说明 | 项目租金以市政府审批的租金为标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
物业管理标准 | 3元/月·平方米 | 水电费标准 | 水费:5.09元/吨 电费:0.85元/度 |
注: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可按照我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租金减免并依程序缴纳租金。
配租对象
1、2021年7月18日18:00前属于宝安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宝安区户籍
2、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宝安区户籍的在册轮候人(家庭)。
配租规则
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是根据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序进行确定。户籍轮候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优先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按照户籍轮候家庭的排位顺序确定入围认租家庭(第一序位)、候补入围认租家庭(第二序位)及递补认租家庭(第三序位);其中,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失独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则其在其所在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配租时间
7月20日9:00-2021年7月29日18:00
配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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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电话:0755-85901811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二楼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