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如何“与众不同”?证监会释放了这几大信号
9月3日,证监会就在北京召开例行发布会,就北京证券交易所各事项答记者问。证监会方面表示,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自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
新增上市公司为在新三板挂牌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周贵华表示,证监会就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基础制度安排公开征求意见。一是构建包容精准的上市制度,新增上市公司为在新三板挂牌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试点注册发行注册制,各项安排与科创板、创业板保持一致,落实中介责任;二是实行灵活多元的融资制度,采取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再融资制度,形成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等融资工具,坚持市场化导向定价,对发行价格、规模不做行政干预;三是建立宽严适度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执法,着力提高北交所公司质量,延续精选层市场特色,在股权制度、股份减持等方面形成差异化的制度安排,授权北交所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各项制度的精准性;四是明确公司制的监管安排,北交所实行公司制,建立股东会、监事会等。
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
周贵华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差异化的制度安排,突出市场特色,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
一是市场功能方面,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对象更早、更小、更新;二是在制度安排方面,北交所制定契合中小企业的制度,坚持向沪深交易所的转板机制;三是在市场运行方面,以合格投资者为主,投资者结构会与沪深交易所有差异。
没有增加发行上市条件
周贵华表示,构建包容精准的发行上市制度,精选层已经按照注册制精神,形成了公开、透明、协同高效的审核机制,本次改革没有增加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发行上市条件。为实现平稳过渡,在上述规章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证监会继续受理审核精选层公开发行行政事务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始后,全国股转公司精选层待审项目平移至北京证券交易所,按照注册机的要求继续履行审核注册程序。
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副主任杨喆表示,坚持精选层较为灵活的制度,实行连续竞价交易,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自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增加市场弹性,坚持合适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促进买卖力量均衡,防范市场投资炒作。
实行公司制
全国股转公司董事长徐明表示,不同于会员制的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具有特色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全国股转公司统筹新三板的创新层和基础层,实行议题管理,独立运行。根据规定,制定的章程和上市公司等,将报送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公司制,未来将不断优化治理机制,提升治理能力,提升透明高效廉洁的治理文化。
由全国股转公司统筹管理
徐明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以后,由全国股转公司统筹管理,仍将坚持与创新层、基础层统筹协调和制度的安排。
徐明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在创新的基础上发展壮大创新型中小企业,主要是提供更加高效的公开市场融资交易服务,对创新层、基础层形成示范引领的功能,激发新三板整体市场的活力,提升了对初创期中小企业的吸引力,推动形成创新创业的热情高涨、合格投资者的踊跃参与、挂牌企业积极向上的良好的市场生态。
徐明表示,创新层、基础层是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来源,主要是对不同成长阶段,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进行培训和规范,提供更加包容精准的市场服务,推动了中小企业更早熟悉,更早进入资本市场,增强信息披露意识,涵养公司治理文化,利用直接融资不断成长,源源不断地为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供优质的上市公司。
以合格投资者为主,交易相对低频理性
杨喆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以合格投资者为主,投资偏好行为特征与一般散户存在较大差异,交易相对低频、理性,持股期限相对较长,更加关注企业成长带来的中长期收益。
杨喆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的是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具备较强创新能力和较大发展潜力的同时,也具有业绩波动大、经营风险高的特点,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冲击。
培育成熟的上市公司可选择到沪深交易所发展
杨喆表示,在退出安排方面,维持有进有出、能进能出的市场生态,构建多元化的退市指标体系,完善定期退市和及时退市制度,在尊重中小企业经营特点的基础上,强化市场出清功能,建立差异化退出安排。
“北京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退至创新层和基础层继续交易,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应当直接退出市场。”杨喆表示,
杨喆强调,在股市市场连接方面,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丰富企业成长路径。在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培育壮大的企业,鼓励继续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坚持转板机制,培育成熟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以选择到沪深交易所继续发展。
互联网贝壳财经记者 胡萌 编辑 徐超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