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名股票的转让,股票记名和不记名有什么不同?
记名股票的转让,记名股票,是指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这种股票有助于公司了解和掌握股东人数和股票流向,便于公司控制。然而,注册股份的发行和流通程序相对复杂。对应于无记名股票。需要转让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记名股票可以由股东背书转让。
背书就是在股份背面记载对股份转让的意见,并签名、盖章、注明日期。记名股票的受让人必须依照本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手续。公司应当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记载于股票和公司股东名册。违反此程序的股份转让对公司没有影响,因为如果不依法办理股份转让手续,公司股东名册不变更。就不会有股权的真正转让,根据公司原股东名册的记载,公司股东应享有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仍然有效,股份受让方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记名股票还可以通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转让。主要针对无纸化记名股票转让形式的规制。目前,上海、深圳证券证券交易所已实现股票交易无纸化。如果登记了这种无纸股票,这种无纸登记股票的转让方式可以由法律和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为防止个别股东利用分散的股份转让或集中表决权操纵股东大会,同时为使股利分配顺利进行避免纠纷。还规定,公司不得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0日内或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变更转让记名股票的股东名册。即不得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手续。在此期间的股份转让对公司不具有法律效力。
记名股票与记名股东的关系是特定的。因此,一旦发生股票遗失,注册股东的资格和权利不会消失。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向股份公司挂失,要求公司补发新股。
股票记名和不记名有什么不同?
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可以是记名股票。也可以是无记名股票。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的编号、编号和发行日期,任何持有这类股票的人都是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持有股票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享有该股票券所代表的权利。无记名股票,是指在股份公司的股票票面或者股东名册上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表决方式。与记名股票相比,区别不在于股东的权利。而在于股票的记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