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贷款

贷款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环首都试点

2021-01-14 18:30:06 fx358财富网
  河北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做好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示范区全面推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意见主要强调了以下三方面以加

  河北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做好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示范区全面推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意见主要强调了以下三方面以加强农村改革建设。

  加大信贷优惠 开放绿色通道

  贷款难,对于农村地区来说更加突出。为了鼓励银行业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贷款支持力度,此次省政府意见再次强化了存贷比这个指标。意见要求各银行业机构单列信贷计划或适当降低贷款准入门槛,促进信贷资源向示范区倾斜,持续提高示范区县域存贷比和扶贫开发项目贷款的比例。力争示范区县域银行业机构当地贷款余额达到存款余额的60%以上,未达标的每年提高3至5个百分点。

  各商业银行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支持贫困农户、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和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创业。对有项目需求的贫困户,根据项目情况通过农村信用社提供小额信用贷款、农业银行“惠农卡”等方式,给予适当额度的贷款支持。对有扩大生产需求的农户,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担保、联保和“公司+农户”等方式给予支持。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同时各银行业机构要依托现有机构,扩大示范区分支机构授信业务权限,建立贷款审批“直通车”或绿色通道制度,简化审贷程序,降低融资费率。推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动态调整”农户信贷模式,推进“政府+企业+金融+合作社+农户”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

  试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除了上述对示范区的常规支持,意见还提出在示范区全面推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优先在贫困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尽快建立土地流转机构和运作体系,有效激活示范区农村土地资源。探索推进林地、农村住房财产权和大中型农机具等农村产权融资创新,进一步拓宽农村抵押担保物范围,可以以自己承包的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抵押一直是近几年农村改革的焦点之一。8月24日,《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央农办等11部门,组织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试点。

  此次河北省出台的意见暂只涉及到在9个扶贫攻坚示范区进行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抵押贷款,暂未提到更大范围,也未提到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具体的实施意见将陆续出台。

  网上银行、手机支付进农村

  网上银行、手机支付等便捷的支付方式,也正在逐步走进农村。意见要求,优化示范区农村支付结算环境,扩大POS机、ATM机和助农取款服务点布设范围;两年内完成助农取款服务点行政村基本覆盖,总体实现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推动示范区新设银行业机构网点接入支付清算系统,优化转账服务;鼓励网上银行和手机支付等创新支付业务发展,满足群众小额取现、转账、消费和涉农补贴发放等基本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