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几天抵押车被变卖过户合法吗?
案
逾期几天,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抵押车被卖合法吗?随着本轮经济改革的展开及深入,近两年民间借贷公司数量猛增,在弥补银行服务空白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少民间经济纠纷。
案例:逾期还款几天,抵押贷款的车子被卖了...
家住四川达州的唐先生由于资金短缺,2015年年初将自己的爱车抵押给了四川某小贷公司,贷款15000元。在第二次还款时间逾期10天后,车子就被该公司变卖并过了户。
据唐先生讲述,2008年他花费十多万元购买了一辆中华轿车。由于做生意资金短缺,2015年2月份,找到某小贷公司,用抵押爱车贷款了15000元。合同规定,每个月需要还款1625元,一年付清,而还款方式是直接从他绑定银行账户上扣除。
3月5日是唐先生与该公司约定的第二次还款时间。唐先生因外地出差便提前将1600多元钱存入到了还款账户。后来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儿子从卡上取走了1000元,导致还款时间未能足额还款。
随后当他回到达州时发现,车子已被该小贷公司变卖且已办理过户。后来唐先生多次对该公司的行为提出质疑且承诺及时还款并对自己的逾期做出补偿,然而该公司却对唐先生做了不予搭理的回应。
对此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唐先生逾期未还款后,我们多次与之有过电话、短信联系,告知他此事,这都有记录。后因其超出了还款期限,大概十日后,我们担心唐先生不还款,才将其车开回公司,交由成都某第三服务公司下面的资产管理公司处理,现在确实卖了车过了户。”
评析: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认真研读各条款,勇于保护自己权益
逾期几天就被变卖抵押车的行为到底合理合法吗?《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担保法》的上述规定,四川某小贷公司在催款十天未果的情况下就变卖抵押车的行为显然有失妥当。不过,既然双方在借贷发生之前曾签订了合同,合同中的条款就具有了法定约束力。所以本案的关键处在于双方的贷款合同如何约定贷款逾期,如果合同约定了逾期容时且对超出期限之后的抵押权处置,那么唐先生在本案中就需要反思自己在签订合同时是否认真研读过合同的各条条款。如果合同没有这项规定,则唐先生就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