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抵押贷款模式为“三农”发展带来新希望
为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押担保难问题,近日,人行江苏金湖县支行在联合金湖农商行,在充分调查、广泛走访、普遍征询、多方协调、全面考证的情况下,推出了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方协议”抵押贷款模式,解决农村土地大面积流转,土地逐步向家庭农场、种养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后,资金短缺的问题,让“沉睡”的土地经营权变成可以抵押贷款的“活”资产。
所谓“三方协议”,就是在土地已经登记、确权、颁证,并实行土地流转的前提下,由农商行与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农村土地实际承包经营者,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必须是经过合法程序取得的经营权并经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鉴证认可,承包经营的土地不得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不得再次进行土地抵押和流转,还必须参加农业保险或其他相关保险,并指定银行作为第一受益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必须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合法、有效,并监督其依法经营,不得转包、转让;农商行,重点审查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还款来源、拟经营项目的可行性,具体贷款额度一般按实际承包经营土地每亩500元至800元抵押值核定掌握。协议还规定,农商行与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之间建立信息交流沟通机制,互通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的变化情况,土地承包经营者经营情况;建立正常工作协调机制,一旦土地承包经营者经营出现风险,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应积极帮助农商行转让、变更、变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及附着物,以减少抵押贷款的损失。
据了解,农商行目前以农村承包经营的土地作抵押,已经试点发放贷款两户5笔330万元。在8月14日,当地人行系统主办的网格化金融服务乡镇行——走进高效农业示范区活动中,又有42个农户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1080万元。
该模式的推出,既为土地大规模流转后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了突破融资瓶颈的可能,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不再“遥不可及”,有效地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农民的抵押担保不足、难以贷款的难题,也为进一步增进政府、银行、农户三方合作共赢,提供了一个新契机,将为“三农”发展带来新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