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涉“23宗罪”遭重罚 累计罚没1652万元!
8月14日消息,上海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及并购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二十三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7.155092万元,罚款1625万元,累计罚没金额1652.155092万元。
具体来看,在2014年至2021年间,上海银行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违规向资本金不足、“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以其他贷款科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
二、并购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三、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四、个人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五、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六、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七、发放贷款用于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
八、贷款分类不准确;
九、违规审批转让不符合不良贷款认定标准的信贷资产;
十、虚增存贷款;
十一、违规收费;
十二、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十三、同业资金投向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十四、理财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十五、委托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十六、内保外贷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十七、衍生品交易人员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十八、监事会履职严重不到位;
十九、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二十、关联交易管理严重不审慎;
二十一、押品估值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二十二、未按规定保存重要信贷档案,导致分类信息不准确、不完整;
二十三、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银行成立于1995年12月29日,总部位于上海,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229。截至2021年末,总资产22370.8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32%;实现净利润202.98亿元,同比增长12.55%。
近年来,上海银行把握金融科技趋势,以更智慧、更专业的服务,不断满足企业和个人客户日趋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上海银行目前在上海、北京、深圳、天津、成都、宁波、南京、杭州、苏州、无锡、绍兴、南通、常州、盐城、温州等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形成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和中西部重点城市的布局框架;发起设立四家村镇银行、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尚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境外子公司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并通过其设立了境外投行机构上银国际有限公司。
来源:上海银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