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务院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
把自己的银行卡以每月百元租给别人,或者以千元卖给亲友,遇到这样的“好事”,你能做吗?
答案当然是NO!
贩卖银行卡可是大事!一不小心你就成为了犯罪分子的帮凶……
非法贩卖银行卡将被严打
日前,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召开。
会议强调,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严重。要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治,以打促防,综合采取多种措施,集中抓获一大批非法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要按照“谁开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机制,完善工作举措,健全技术手段,强化约谈问责,全力切断非法开办“两卡”通道;要强化信用惩戒,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等。
据悉,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打击治理工作,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5.5万起,抓获嫌疑人14.5万名,同比分别上升65.6%和74.1%;累计封堵涉诈域名网址21万个,拦截处置诈骗电话5100万余次、诈骗短信6.3亿余条,成功止付冻结涉案资金1000余亿元。
贩卖银行卡案例层出不穷
通过查询裁判文书网亦发现,今年以来有不少贩卖银行卡相关案件。
以近期刚披露的解艳明妨害信用卡管理一审刑事判决书为例。
2021年4月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解艳明自己或让亲友在银行办理银行卡,解艳明以每张银行卡500-1500元不等的价格从亲友处收购,再将银行卡绑定或变更绑定为自己从蔡兆国(另案处理)通讯营业网点购买的电话卡,同时获得随卡办理的U盾、账户密码后,以每月每张300元价格将其持有或购买的银行卡通过社交网络联系买方,以快递邮寄交付银行卡的方式进行贩卖牟利。
至案发,解艳明共计贩卖银行卡34张。案发后,解艳明已退赃10800元。
最终法院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解艳明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二、被告人解艳明违法所得10800元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而就在刚刚过去的中秋、国庆假期期间,焦作博爱县公安局一举捣毁一个特大贩卖银行卡团伙,共抓获电诈嫌疑人15名。
日前,“平安哈尔滨”微信公众号也公布了对226名涉嫌买卖银行卡账户,以及1865名涉嫌买卖、租借、冒名开户手机卡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实施的严厉惩戒。
关于买卖银行卡账户惩戒内容包括:
一是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将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二是5年内暂停相关人员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相关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在常用网站上快捷支付购物、购票,同时也不能使用云闪付、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或收发红包等功能。
三是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个人新开账户,即相关人员在惩戒期内不能在所有银行机构开立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开通微信收发红包和转账功能等。
银行、警方多渠道提醒
事实上,为防止广大群众一不小心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银行、警方等已经多方面对群众进行了提醒。
例如,河北银行官网就有提示,买卖银行卡是违法违规行为;出售银行卡有风险;出租、出借、出售和购买银行卡会受到惩戒。
多地警方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严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自觉维护好用卡秩序,切勿触碰法律底线。如曾经有过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公安机关将根据如实供诉和提供线索立功表现情况建议对自首人员减轻或免于刑罚;如发现他人买卖银行卡、手机卡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予以奖励。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