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导语】: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已于2020年6月7日开始实施,个人消费者最高可享受一次性财政补贴4万元。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已于2020年6月7日开始实施,个人消费者最高可享受一次性财政补贴4万元。
补贴标准
1.在深圳市新购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或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2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综合使用财政补贴。
2.在深圳市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1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综合使用财政补贴。
3.将原有粤B牌车辆置换更新为在深圳市新购的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2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置换更新财政补贴。
4.将原有粤B牌车辆置换更新为在深圳市新购的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1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置换更新财政补贴。
车辆技术要求
(一)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
1.4970mm≤外廓尺寸长≤5200mm
2.纯电动续驶里程(工况法)≥500km
3.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15.5kW•h/100km
4.最高车速≥180km/h
5.驱动电机峰值功率≥150kW
(二)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
1.4230mm≤外廓尺寸长≤4680mm
2.纯电动续驶里程(工况法)≥300km
3.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13.2kW•h/100km
4.整备质量≤1520kg
5.电池系统能量密度≥160W•h/kg
6.70kW≤驱动电机峰值功率≤100kW
(三)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
1.4650mm≤外廓尺寸长≤5000mm
2.纯电动续驶里程(工况法)>80km
3.驱动电机峰值功率≥100kW
4.插电式增程混合动力乘用车除外
申请平台及申请人
个人消费者通过“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贴申领平台”填报补贴申请资料且通过初验后,可在60个工作日后获得新能源小汽车财政补贴。申请人应为车辆所有人本人,与提供有效材料须属同一人,不可代办。
申请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持有效护照的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公证翻译本)、
2.车辆指标类型文件、
3.机动车销售发票、
4.机动车行驶证件
5.在深圳市营业网点开户的银行储蓄卡(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需在深圳市建设银行开户)
6.置换更新车辆须提供旧机动车行驶证件
其他注意事项
1.每个申请人只能获得一次综合使用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平台可申请综合使用财政补贴(对应“新购”)、综合使用财政补贴+置换更新财政补贴(对应“以旧换新”)。
2.如客户购车为新购车且指标类型为增量指标,则选择“新购”申请综合使用财政补贴;如客户购车为以旧换新(原有粤B牌置换更新为粤B牌)、指标类型为更新指标,且满足政策相关要求(详情请查阅政策文件和咨询购车经销商),则可选择“以旧换新”,直接申请综合使用财政补贴+置换更新财政补贴,无需重复发起申请。
3.客户只需选择一种补贴类型,“新购”和“以旧换新”两种类型无需重复申请。
开票时间和申请期限深圳市新购且机动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在2020年6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小汽车可以享受财政补贴。 申请人应在购买新能源小汽车后6个月内申报,补贴申请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财政补贴资格。
申请渠道
符合条件的车主可以通过“i深圳”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发改委官方网站等平台,登录“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贴申领平台”在线申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