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风险日趋收敛 稳定基础更加牢靠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党的十九大以来,金融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统筹协调下,全力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经过集中攻坚,我国金融体系长期积累的风险点得到有效处置,金融风险整体收敛、总体可控。我们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永恒的主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致经历了三轮较大规模的金融风险治理。
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经济曾出现投资过热、通胀高企,“金融三乱”突出。中央对金融秩序开展集中整治,实现了经济“软着陆”,金融秩序逐步好转,成功抵御了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
本世纪初,针对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承担的经济转轨成本,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国有大型银行、保险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并推动在境内外上市,对证券公司开展综合治理,为成功抵御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实现经济长期中高速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为高质量发展,周期性、结构性、体制性、行为性矛盾突出,此前积累的金融风险逐渐“水落石出”。党的十九大作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重大战略部署,金融部门会同有关方面有序处置重点领域突出风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提升。
通过这三轮集中整治,及时有效化解了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风险,迄今为止我国未发生过系统性金融风险,充分凸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优越性。
二、十九大以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重要成果
宏观杠杆率过快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来,坚决管好货币总闸门,遏制了宏观杠杆率的快速上升势头,为后续抗击疫情、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创造了政策空间。疫情防控局势稳定后,前期应对疫情的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宏观杠杆率回到基本稳定轨道,2021年末为272.5%。
果断处置高风险企业集团和高风险金融机构。针对“明天系”“安邦系”“华信系”、海航集团等风险程度高、资产负债规模大,严重威胁金融体系稳定的企业集团,党中央果断决策,有关部门“精准拆弹”。稳妥处置锦州银行、恒丰银行等一批对金融体系有较大风险外溢性的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辽宁、山西、四川等省地方中小法人机构改革化险取得突破,辽沈银行、山西银行、四川银行顺利开业。
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集中整治互联网金融乱象,已转入常态化监管。P2P网贷平台全部退出经营,未兑付借贷余额从最初的1.2万亿元下降至4900亿元。有效遏制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气,中国境内比特币交易量全球占比从90%以上迅速下降至10%。严厉打击乱办金融、“无照驾驶”等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过去五年累计立案查处非法集资案件2.5万起。将互联网平台企业的金融业务全部纳入监管,规范持牌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公司业务合作,强化金融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有效压降影子银行风险。出台资管新规及配套细则,集中整治违规同业业务、违规加杠杆、违规表外业务和违规套利、脱实向虚等乱象。从2017年到2021年,五年拆解的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规模25万亿元。资管产品净值化比例显著提升,截至2021年末,净值型产品募集余额占全部资管产品募集余额的84.4%,较2018年末提高37.9个百分点。
金融市场保持稳健运行。推动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退市机制,对融资融券、股票质押融资等杠杆业务加强管控,资本市场韧性加强。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加强形势研判和预期引导,不断丰富完善政策工具箱,成功应对多轮次、高强度外部冲击。
坚决惩治金融腐败分子。坚决惩治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监管失守及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减少国家损失,形成强大震慑。既查办赖小民、孙德顺等大搞利益输送和权钱交易的“大老虎”,也查处各级金融机构中形形色色内外勾结、监守自盗、靠金融吃金融的“硕鼠”“蛀虫”,还惩治“明天系”“安邦系”“华信系”等机构的不法金融“大鳄”。
三、当前我国金融体系底盘稳健
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稳定。我国银行业总资产在金融业总资产中占比超过90%,银行稳则金融稳。从人民银行按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评级的结果看,2021年第四季度全国439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中,4082家机构评级处于安全边界内,资产占银行业总资产的98.96%,316家高风险机构资产占比仅为1.04%。特别是资产占比70%左右的24家大型银行评级一直优良,部分银行主要经营指标居于国际领先水平,发挥了我国金融体系“压舱石”的关键作用。从时序看,高风险银行机构数量从2019年三季度的649家峰值水平,连续六个季度下降至316家,“十四五”期末有望压降至200家以内。
法治化市场化理念全面强化。各类市场主体在经历了包商银行破产清算、海航集团、华信集团、方正集团破产重整等案例教育后,切实感受到“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等市场原则的硬约束,市场主体依法从业、合规管理、审慎经营成为主流,为应对新形势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新挑战打了提前量,下好了先手棋。
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日趋完善。推动建立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发挥积极作用,中央和地方监管协作得到加强,形成风险处置合力。同时,加强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制定并实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统筹金融基础设施监管等一系列措施,通过补齐监管短板、填补监管空白,有力地提升了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下一步,金融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