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鹏新区关于受理2022年日常人才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
【导语】:4月26日,深圳大鹏新区发布《关于受理2022年日常人才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2日,符合条件的单位和员工可申请入住人才房,戳正文查看通告全文!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提高配租效率,及时解决相关单位新增人才住房需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现启动2022年日常人才住房配租申请受理工作,现将配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原则
(一)本次日常人才住房配租时限,自本通告发布当日起至2022年12月22日止,原则上每周一批次,每周三(含当日)前截止本周申请批次,审核通过后安排选房,选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节假日期间,申请时间和审核时间相应延后一周。若同一批次无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或无申请人通过资格初审、或无适配房源,则不开展选房。
(二)按批次进行选房,逾期提交材料或材料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只能进入下一批次选房。同一批次不同群体原则上按排位进行配租,若规则不适用,则通过抽签方式进行选房。
二、配租房源
日常配租房源以集中配租后的剩余房源为主,同时包括此前已配租但未实际认租、或新腾退房源,由于房源情况动态变化,具体房源在每批次选房时另行通知。
三、配租对象
(一)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其工商注册地或者税务登记地应当在大鹏新区。
(二)申请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应当在大鹏新区。
(三)新区计划引进的重点企事业单位但尚未在新区注册的,由开展引进该单位工作的职能部门同意后可申请。
四、配租条件
各单位所承租的人才住房仅可安排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本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居住:
(一)已婚家庭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须列为共同申请人接受资格审核,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根据实际申请人需求决定是否共同居住。
(二)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三)申请人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四)申请人如属公租房轮候家庭的,在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备案登记时,须先退出公租房轮候库。
(五)无其他违反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五、配租标准
以下配租面积仅供意向承租人申请时参考,不表示每批次配租均有以下项目及对应的房源:
(一)葵涌街道区域房源:
1.坝光搬迁安置区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户型为一房房源。2.招商东岸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户型为一房房源,三人及以上家庭均可选户型为二房房源。3.生命科学产业园B2栋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一房房源。4.陶柏莉花园二期三人及以上家庭均可选户型为二房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均可选户型为三房房源。5.丰树苑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一房房源。6.花样年家天下四人及以上家庭均可选户型为三房房源,户型为四房的房源需合租。7.安居东湾半岛花园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38㎡左右的单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82㎡左右的三房,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92-99㎡左右的三房。8.金葵二期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一房房源,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选二房房源。
(二)大鹏街道区域房源:
1.下沙搬迁安置区三人及以上家庭均可选户型为二房房源,户型为三、四、五房的房源需合租。2.鹏安苑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一房房源。3.佳兆业假日广场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一房房源。4.保利香槟苑三人及以上家庭均可选户型为二房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均可选户型为三房房源,户型为四房房源需合租。
(三)南澳街道区域房源:
1.南澳枫浪山一期、二期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57-62㎡的二房房源,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75-85㎡的二房房源或72-75㎡的三房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85㎡的三房房源,建筑面积约113㎡的三房房源及建筑面积约109㎡的四房房源需合租。
*以上房源可安排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合租。
六、申请材料
(一)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若此前已提交过单位申请材料的,可仅提供以下1、6、7项材料):
1.大鹏新区人才住房租赁申请表(点此下载);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住房专员委托书(点此下载,委托书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22日);
5.住房专员身份证;
6.大鹏新区人才住房申请单位初审合格的人才信息汇总表(点此下载);
7.单位诚信申报承诺书(点此下载);
8.单位上年度税收贡献、人才规模、行业荣誉等材料(有则提供相关材料,根据该批材料确定单位选房先后顺序;未提供材料则抽签决定选房顺序)。
(二)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本;若户口本上不能直接体现亲属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明);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如子女作为其共同申请人的须提供离婚协议);
3.非本市户籍职工及其非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入住时须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本市户籍职工及其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无需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应当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4.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无房证明;
6.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全职工作证明或社保缴交清单。
*以上申请材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投诉举报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人才安居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755-2833376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政策咨询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5-28336592(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八、配租流程
(一)申请受理
1.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期间,申请资料可以先行将扫描盖章件,发送至政务邮箱:zhongshaohui@dpxq.gov.cn,纸质材料待签订租赁合同时提交。
2.受理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人才安居服务大厅。3.咨询电话:0755-28336592、0755-2833356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核查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受理单位申请材料后,每周五前进行核查,确定人才住房申请区域房源情况及符合申请资格的单位名单,并通知选房。若申请人对申请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经复核确属符合配租条件的,则进入下一批次选房。
(三)选房及签约
选房时间原则上为每周五,节假日期间,申请时间和审核时间相应延后一周,签订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