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口外汇如何核销 请问外汇核销该怎么做
⑴ 请问外汇核销该怎么做
首先,我们与外商洽谈好一笔交易,到了发货前,我们要出具一份外销合同,并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表,然后带上工厂的出口专用章及有关印鉴去当地的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申领工作。核销单领回之后,我们要缮制售货确认书、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口货物明细表、报关单、出口报关委托书和商检委托书等有关资料,连同核销单一并交给货代公司办理报关、商检和订舱等手续。货物出关后,我们就会从货代那儿拿到货代或船公司签发的提单,然后通过L/C或T/T等方式向客户收取货款,货款到帐后,银行一般会出具两份出口收汇通知书,一份用于单位的财务记账,一份就用于出口核销。一般在货物出关四个星期后,海关会重新就该项货物出具三份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一份用于外汇核销,黄色的一份用于办理出口退税,还有一份没有加注的报关单一般用于企业备份。货代一般在四个星期后会去海关办理退单手续,这时货代会从海关那儿拿到上述三份报关单以及加有海关印鉴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在确定工厂与货代没有欠费后,货代会主动将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并送交工厂。我们在收到货代送来的单据后,会填写出口收汇情况表,并缮制一份商业发票,连同用于核销的报关单以及“出口收汇核销单”一起去当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外管局在确认各项单据无误的情况下,会收下所有的单据,然后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第三联加注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金额,并在其上盖上用于出口退税的专用章。我们再缮制一份商业发票,连同“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退税联以及黄色的报关联去税务局涉外分局办理出口退税手续。至此,有关“出口收汇核销单”就算结束了。
⑵ 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是什么
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是什么?
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
(1)出口企业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
(2)出口企业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卜行销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
(3)报关后,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将核销单存根送回外汇管理局接受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出口收汇情况的监督.
(4)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将海关退给的核销单、报关单和有关单据送交银行收汇.
(5)货款汇交至出口地银行以后,银行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并在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上填写有关核销单编号.
(6)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及其他规定的单据,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7)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核销后,在核销单卜启上加盖"已核销"章,并将其中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还给出口单位作为日后退税依据.
所需单据: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报关单,核销单,银行结汇水单.
出口收汇核销单的使用流程是什么?
出口收汇核销操作流程如下
(1)凭电子口岸IC卡进入网上系统,在线申请出口收汇核销单(简称核销单).
(2)凭身份证、电子口岸IC卡、填制正确的"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记录卡",到外汇管理局申领核销单.
(3)领回核销单,凭电子口岸IC卡进入网上系统,在线办理口岸备案.
(4)签交给报关员.
(5)报关员报关出口后,提交核销单附报关单.
(6)销售会计提交已开具的"某某省出口商品统一发票第六联:外汇管理局存查联".简称发票.
(7)银行收货款,出具"出口核销专用联".
(8)核销单、报关单、发票、出口核销专用联四者核对相符.
(9)登录外汇管理局出口收汇核销系统,汇集上述四项资料,对碰一致,生成申报文件.
(10)上述资料密封,送交国型弊哗家外汇管理局市中心分局服务大厅.经办人员退签收退回受理回执.
(11)5个工作日后,凭回执取回核销资料.
(12)归档保管.
⑶ 外汇核销流程是怎么样的
以出口为例:第一来步,出口公自司领取核销单。第二步,出口货物时,一票货物对应一张核销单,连同其他报关资料一起报关。第三步,客户打款进来时,到银行核销,拿着银行A4纸盖有银行章的核销单及核销单存根到税务那边核销退税,核销流程结束。
⑷ 出口核销流程是怎么弄啊
外汇管理局公布出口收汇核销流程:
第一步:出口单位到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
第二步:出口单位到海关办理“中瞎仔数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
第三步:出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注册所在磨首地外汇局办理核销备案登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
第四步:出口单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外汇戚耐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
第五步:出口单位凭操作员IC卡、出口合同(首次申领时提供)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核销单;
第六步:出口单位报关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核销单的口岸备案;
第七步:出口单位出口报关;
第八步:出口单位报关出口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
第九步:出口单位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后,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水单就白了就是一个银行收汇的证明,跟你们的开户银行咨询一下,就说收汇核销用,他们肯定可以给你提供一个类似的凭条。
⑸ 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流程是怎样的
1、全额收汇核销:
(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正本及退税联。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4)商业发票正本。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统一制定的出口发票,加盖企业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其他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发票须加盖企业发票专用章。
(5)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应具备银行“业务公章”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章”、“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字样、相应的核销单编号等必备要素),异地收汇核销专用联的,应加盖收汇地外汇局“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监管专用章”确认的水单。
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方式出口按照工缴费办理收汇核销:
(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全额核销中2、3、4、5点的单据。
(3)海关登记手册、企业合同及外经贸部门批准件(正本及复印件)。
3、进料加工抵扣出口收汇差额核销:(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每次申请办理抵扣差额核销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进出口登记手册、进出口合同(须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海关审批备案)。
(2)全额收汇核销中的1、2、3、4、5点的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及企业外汇核销IC卡。
(5)上海出口外汇如何核销扩展阅读:
手续
出口单位在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时,如报关单金额和收汇金额差额,须提供有关证明。
1、补偿贸易项下以实物补偿的出口,出口单位必须提供经贸部门的批件,有关补偿贸易合同、有关进口报关单、发票、核销单寄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外汇管理部门将逐笔登记出口额和补偿出口日期,补偿出口额满和补偿期满后慎漏,外汇管理部门将对新增出口按一般贸易逐笔核销收汇。
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出口附加工合同和“登记手册”。对于一个合同分批出口并分批收取缴费者,凭原加工合同及所有的核销单和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
核销程序
1、有出口收汇货物的单位,应该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申领经过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
2、货物出口时,将出口收汇核销单与其他所需要的报关单据一起向海关申报;货物放行大约一周时间以后,出口人将海关签章后退回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单以及其他有关单据取回留存,准备收汇核销时使用。
3、银行收到外汇货款以后,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将外汇货款按照当天的外汇牌价代替国际买入出口人收到的外汇贷款,同时,将相应金额的人民币打入出口人帐户,并且以水单的形式通知出口人。
4、出口人应该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凭银行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外汇水单等单证到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出口收汇核销工作。
外汇管理部门通过对报关网络记录、报关单证的检查核对后,认搭灶为该笔业务出口、收汇等事宜属实后,便同意出口人的外汇核销,即认定知孝扮该笔出口业务已经完成。
⑹ 出口收汇核销的手续有哪些
出口收汇核销段迹茄的手续包括:
1、出口单位在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时,如报关单金额和收汇金额差额,须提供有关证明。
2、出口单位以实物补偿,必须提供经贸部门的批件,有关补偿贸易合同、有关进口报关单、发票、核销单寄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州唤,外汇管理部门将逐笔登记出口额和补偿出口日期。
3、出口单位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出口须附加工合同和“登记手册”。而分批出口并握察分批收取缴费的出口单位须凭原加工合同及所有的核销单和收账通知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
⑺ 如何做外汇核销
我是做出口业务实操的,就我的经验来简单说一下,情况是按照我司为准的,敬请参考。
出口整套手续+收汇核销的流程:
(1)出口企业在发货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携带电子口岸卡和电子口岸卡注册人的身份证(并且只限本人领取),第一次领取需要带即将出口的合同去领取,后面就不用带合同了。
(2)出口企业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 (这部分我司是交给货运代理操作,具体我不太清楚)
(3)货物出口后,外方付的款汇到我国的银行后会先进入一个外管局要求的待核查账户,银行会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出口企业的会计需要填写相关的收汇文件和核销文件,并提供款相对应的核销单号码送交银行进行收结汇。(海运费用需要在单据上注明按照非贸易货款进行结汇,以防扣除你在银行的贸易货款额度)
(4)网上核销用户,企业直接登陆系统,根据货物性质选择逐笔核销或者批次核销即可(按货币种类选择)。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后由海关退回)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银行办理核销后提供),如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收回核销专用联上金额的差额太大,可能会被要求亲自写说明带齐文件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5)在报关单出口90天期限内办理退税申报。
p.s 从外管局领回出口收汇核销单后,需要先上“电子口岸网”进行网上备案才可以交与海关使用,待使用后海关退回还要上“电子口岸网”进行网上交单才能进行后续核销工作。出口收汇核销单领取前要上“电子口岸网”提交申请数量,负责去外管局领不出来。还有出口收回核销单要按需领取,每次领取的数量自己控制,但不能超过3个月使用期限,否则就不能领取新的核销单,要等手里的所有核销单使用完毕才可以再领。
⑻ 如何操作外汇核销
外汇核销流程,是指出口单位对出口收汇进行核销的过程。
外汇核销流程
(一)申请核销单之前要先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卡”和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
申请“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卡”应提交:
1.申请表
2. 单位介绍信
3 .贸发委《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外资委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海关出具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5.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 .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7.出口合同
8.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申领IC卡提交
编辑
1.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卡
2.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
3.核销员证(无证得则叫企业介绍信)
(二)企业到外管局申领核销单之前,需先上网在"网上电子口岸"申请所需核销单分数(直接插上企业IC卡进入界面就行)
(三)持IC卡、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签卡)和外销合同及出口专用章及有关印鉴去当地的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 核销单 ”的申领工作。
(四)核销单领回之后,我们要缮制售货确认书、商业 发票 、 装箱单 、出口货物明细表、报关单、出口报关委托书和商检委托书等有关资料,连同核销单一并交给 货代 公司办理报关、商检和订舱等手续。
(五)货物出关后,我们就会从货代那儿拿到货代或船公司签发的提单,然后通过L/C或T/T等方式向客户收取货款,货款到帐后,银行一般会出具两份出口收汇通知书,一份用于单位的财务记账,一份就用于出口核销。
(六)一般在货物出关四个星期后, 海关 会重新就该项货物出具三份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一份用于 外汇核销 ,黄色的一份用于办理 出口退税 ,还有一份没有加注的报关单一般用于企业备份。货代一般在四个星期后会去海关办理退单手续,这时货代会从海关那儿拿到上述三份报关单以及加有海关印鉴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在确定工厂与货代没有欠费后,货代会主动将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并送交工厂。
(七)货物出关后企业就能网上登陆电子口岸进行网上交单。
1.先将要核销的核销单在网上提交给外汇核销部门(登录电子口岸--点击出口收汇--企业交单即可)
2.将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结汇时银行给的出口收汇核注信息、出口报关单(核销联)、核销单带到银行审核。
3.在<<出口收汇核销系统>>.(要填写"企业批次核销报告表或企业逐笔核销报告表")带齐下列资料到外汇局核销出进行核销.
(八)我们在收到货代送来的单据后,会填写出口收汇情况表,并缮制一份商业发票,连同用于核销的报关单以及“出口收汇核销单”一起去当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九)外管局在确认各项单据无误的情况下,会收下所有的单据,然后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第三联加注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金额,并在其上盖上用于"出口退税专用章"。我们再缮制一份商业发票,连同“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退税联以及黄色的报关联去税务局涉外分局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出口收汇核销流程
编辑
(1)出口企业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
(2)出口企业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
(3)报关后,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将核销单存根送回外汇管理局接受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出口收汇情况的监督。
(4)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将海关退给的核销单、报关单和有关单据送交银行收汇。
(5)货款汇交至出口地银行以后,银行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并在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上填写有关核销单编号。
(6)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及其他规定的单据,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7)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核销后,在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章,并将其中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还给出口单位作为日后退税依据。
⑼ 外汇核销流程
流程:
(1)出口企业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
(2)出口企业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
(3)报关后,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将核销单存根送回外汇管理局接受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出口收汇情况的监督。
(4)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将海关退给的核销单、报关单和有关单据送交银行收汇。
(5)货款汇交至出口地银行以后,银行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并在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上填写有关核销单编号。
(6)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及其他规定的单据,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7)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核销后,在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章,并将其中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还给出口单位作为日后退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