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刘贵祥: 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依法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王辉
最高人民法院(简称“最高法”)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9月4日在第三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表示,为依法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秩序、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下一阶段最高法将重点推进三项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为权利受损的中小投资者提供了便利、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其“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赔偿效应能够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高压态势。重点围绕创业板信息披露特点,厘清不同责任主体对信息披露的责任边界,区分不同阶段信息披露的不同要求,严格落实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和证券中介机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核查把关责任。
二是高度重视新证券法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作为资本市场的根本法,完成大修的证券法直击市场痛点难点,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基础制度。新证券法在证券定义、注册制改革、投资者保护和违法惩戒方面都有所突破。在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方面,修订后的证券法新设“投资者保护”专章,大幅度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其中增加规定了投资者适当性原则、投资者区分、征集代理投票权、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受托管理人、先行赔付、支持诉讼、投资者保护机构的派生诉讼和证券代表人诉讼等制度。最高法将通过各种形式对审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密切联系审判工作实际,真正做到融会贯通。
三是积极推进证券民事诉讼信息化平台建设。最高法将依托信息化技术,与证监会协调,联合开发信息化工作平台,开展立案登记、诉讼文书送达、公告和通知、权利登记、执行款项发放等工作,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提高审判执行的公正性、高效性和透明度。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投资者少跑腿”“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等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