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实控人张国桉、蒋芙蓉减持违规: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2021-02-07 1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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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消息,通源石油(30016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桉,以及一致行动人蒋芙蓉减持违规,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据查,2020年 3 月 3 日,通源石油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
2月7日消息,通源石油(30016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桉,以及一致行动人蒋芙蓉减持违规,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据查,2020年 3 月 3 日,通源石油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
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显示,张国桉与陕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陕西民营发展基金”)于 2 月 29 日签署《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陕西民营发展基金将其持有的 3,412.78 万股股份对应的占公司总股本 6.64%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张国桉行使。表决权委托后,张国桉及其一致行动人可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由 19.15%提高至 25.80%。
2020 年 6 月 23 日至 9 月 28 日期间,张国桉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755.9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通过国民信托·金润 35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49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2020 年 6 月 24 日,蒋芙蓉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249.3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上述减持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深交所称,张国桉、蒋芙蓉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6月修订)》第 1.4 条、第 2.3.1 条的规定。请张国桉、蒋芙蓉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