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5年度医疗保险十件大事
为展示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新成果,进一步推动全省医疗保险改革创新、规范管理,省人社厅、省医疗保险研究会联合开展了2015年度湖北省医疗保险“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经各市州人社部门推荐、省医疗保险研究会专家评选,评选出调整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等十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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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提高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促进对重特大疾病的精准保障。
二、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服务医生管理规则出台
省人社厅、省卫计委联合下发《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管理规则(暂行)》和《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医生管理规则(暂行)》,将医疗行为监管由医疗机构延伸到医务人员、由经济处罚延伸到信用管理,强化医保医疗服务激励约束机制。
三、湖北省医疗保险治理委员会和医疗保险评鉴专家委员会成立
成立由省人社厅主导、有关部门参加的医疗保险治理委员会和由医保专家、临床医疗权威、医疗卫生领域道德模范、医药企业领军人物组成的医疗保险评鉴专家委员会,标志着湖北省医疗保险管理的社会治理转变。
四、省市县三级人社部门协同开展重点难点问题集中调研
省人社厅会同湖北省医疗保险研究会组织开展了医保重点难点问题协同调研,全省25个市县参加了为期一年的调研,14篇调研报告获奖。
五、全省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实现当期结余
全省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当期结余2亿元,扭转了连续3年当期赤字的局面。
六、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启动
初步建成省级异地就医网上智能监控系统,开展智能监控试点,利用科学手段,实现对违规医疗行为的事前提醒、事中告诫、事后审定。
七、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实现突破
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与重庆市进行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试点,武汉市与合肥市、南昌市、长沙市开展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试点。
八、对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全省医保系统全面开展医保基金管理问题监督检查、整改工作,纠正两定机构、专户管理等违规金额1.4亿元。
九、医保两定机构通过协议确定并实施管理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确定,按照协议管理。
十、生育保险费费率降低
全省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支付额度的地区,将生育保险费率降低至0.5%以内,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